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7 22:07:03 247 人看过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应该谁承担责任

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纠纷打官司诉讼费怎么算

债务纠纷官司案件的受理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至10万部分按照2.5%;

2.超过10万至20万部分按照2%;超过20万至50万部分按照1.5%;

3.超过50万至100万部分按照1%;超过100万至200万部分按照0.9%;

4.超过200万至500万部分按照0.8%;

5.超过500万至1000万部分按照0.7%;

6.超过1000万至2000万部分按照0.6%;

7.超过2000万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审理终结时由败诉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负担。

三、免责债务承担和并存债务承担的区别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

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

3.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4.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n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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