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措施适用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8:42:18 450 人看过

(一)重罪需要的原则

如前所述,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针对的是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及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等,在侦查犯罪的需要情况下,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相关规定,体现了重罪需要的原则。重罪需要原则,要求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必须同时具备重罪与需要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重罪指法条中明示的犯罪,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二是,指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的理解介于不需要与必需之间,这就为权力主体使用该措施放宽了条件。重罪需要的原则,指的是立法规制的上述两种情形的犯罪,本着需要的原则,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二)侦查必需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3款规定: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此条款,在条文中直接明示了必需的原则;第153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

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此条款,如前所述,也体现了侦查必需的原则。

上述两项条款规制的情形,适用侦查必需的原则。即在采用其他侦查措施与方法不能达到侦查目的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纵观刑事诉讼立法之前的公安机关,其使用技术侦查措施,也有侦查必需的要求:即只能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才能侦破的重大犯罪案件,才能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因此立法条文中体现的侦查必需原则与侦查实践的权力主体侦查必需的要求相统一。侦查必需的原则,指的是立法规制的上述两种情形的犯罪,本着必需的原则,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主要用于哪些案件

技术侦查措施主要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技术侦查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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