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109.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
一、劳动仲裁强制执行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经常会碰到让劳动者恼火的事情:经过劳动仲裁,有了仲裁的裁定,规定应当在多少日内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裁定或判决的结果。然而在裁定生效后(劳动仲裁裁定送达后15天内,当事人不向法院提出起诉,劳动仲裁裁定即生效)单位却拒不履行,劳动者该如何维护和兑现仲裁裁定和法院判决赋予您的权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个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执行结束。因此,律师建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以利于执行。否则,在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申请执行人将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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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可以要求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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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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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回转案件的申请人如何主张权利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8执行回转是指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撤消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恢复至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也正因如此,执行回转与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在性质上有重大区别,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的主旨在于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采取强制措施,而执行回转则旨在纠正因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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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执行回转?执行回转申请书怎样写?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这个规定,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被执行人在国外的,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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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违背限定执行。怎样才能让法院执行回转,怎样解决执行回转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6答:执行回转通常是指已奏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后,因作为执行根据的奏效法律文书由于某种原由被撤销,而回复到奏效法律文书被执行前的状态的一种司法活动。执行回转必须以作为执行根据的奏效法律文书被撤销为前提,必须以撤销原奏效法律文书的新的奏效法律文书为执行根据,其目的是回复到原奏效法律文书被执行前的状态。(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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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怎样收取产权孳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孳息并不代表该孳息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而是与质押财产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