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08:15:33 281 人看过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公认,双方相互有扶养的事实。

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方式如下:

1.双方和平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达成收养关系解除协议,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书面协议,并且根据不同方式确定的关系办理相应手续:

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过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2.单方强制解除。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和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院起诉解除。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收养相关文章
  • 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除是怎样的,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一、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1、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第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第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2、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二、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2、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3、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
    2023-06-27
    159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时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民法典》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但是,在民法典颁布事实之前,也就是1992年4月1日发生的事实收养,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具体来讲,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四
    2023-04-02
    466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民法典》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第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达到了《民法典》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法院就会判
    2023-04-19
    412人看过
  • 是否存在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而民法典对事实收养没有作出规定,只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一、民法典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民法典规定,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中华人民
    2023-02-28
    132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收养人收养孩子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且和被收养的孩子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养亲属或继亲属可以结婚吗?1、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从法律上讲他们之间的关系视同亲父母子女,因此继父母子女之间也不能结婚。2、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结婚。3、收养人(养父母)和被收养人(养子女)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是一样的,法律禁止其相互通婚。二、领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有的,即使是收养的孩子也是具有继承权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和生父母虽然有血缘关系,但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确定合法收养关系起,
    2023-06-21
    197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判定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一、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关系,事实收养时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但是,在民法典颁布事实之前,也就是1992年4月1日发生的事实收养,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形成收养关系。具体来讲,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扶助;相互之
    2023-03-02
    70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认定事实收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之间有抚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 更多>

    #事实收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一、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释 1、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 2、我国《民法典》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收养,但由于事实收养是一个很负责的社会问题,并且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司法实践中往往认定其形成收养关系: (1)当事人之间以父母子女相待,并长期共同生活的,凡当事人能够证明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
    • 事实收养关系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1.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2.
    • 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2
      1.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2.
    • 什么是事实性收养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1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 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
    • 什么是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关系中收养关系的事实收养有哪些具备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1、收养弃婴。2、收养孤儿。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7、无子女者为老有所养而收养他人子女。8、亲生父母确无抚养能力而将子女送人收养。(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