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成比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2 22: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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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分成比例为:地上建筑面积的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建设单位因地质、结构等原因无法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必须依法向人防部门交纳建设规定面积的防空地室所需的工程费用,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易地建设,简称为易地建设费。
《关于重新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一)明确计费方式。按照《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的有关规定,明确我省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批准的地面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定比例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国家一、二、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不设区的市的征收比例分别为9%、8%、7%,县城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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