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有把收养登记或者公证作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仍然将收养行为当作传统习惯方式来对待;或者认为法律上是否承认其合法性也多大关系,反正双方相安无事,也不会妨碍他人,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管理服务不到。有关对收养工作进行管理服务的机关,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看到事实收养产生的社会问题及其严重性,仅视为个别家庭问题。因此,调查了解少,情况不明了;主动服务少,等人上门找;手续程序多,提供方便少;回避ì盾多,研究解决少;部门推诿多,相互协调少。甚至,有些机关将处理事实收养问题与处罚违反计划生育问题相结合,以追收Υ反计划生育罚款或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条件,导致不少事实收养人躲避收养登记。
三是执法片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被拐卖儿童案件、非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只注重对Υ法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却忽视对被事实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处理,从而导致这些事实收养行为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总之,大量事实收养问题的长期存在,将酿成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事实收养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所以事实收养的子女不在法律上得到承认,故没有继承权。
二、子女的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
(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三)子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不得以遗嘱方式取消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四)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保留的份额;
(五)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
-
事实收养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应该如何解除事实收养关系
87人看过
-
事实婚姻的产生原因
212人看过
-
发生应收账款有哪些原因
195人看过
-
小产权房有哪些产生原因
229人看过
-
有哪些产生错账的原因
314人看过
-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有哪些
221人看过
要认定事实收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之间有抚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 更多>
-
事实收养的原因?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21、产生事实收养问题的原因,除了法律不承认其合法性的法律上的原因外,还有其他原因。 2、一是事实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二是管理服务不到。有关对收养工作进行管理服务的机关,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看到事实收养产生的社会问题及其严重性,仅视为个别家庭问题。因此,调查了解少,情况不明了;主动服务少,等人上门找;手续程序多,提供方便少;回避;矛盾多,研究解决少;部门推诿多,相互协调少。行政执法机关、司
-
事实收养关系解除原因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4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产生工程索赔事件的原因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7首先是发包人违约,包括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地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等。再有是合同问题,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亦有不可抗力等因素、其他原因。
-
产生房地产纠纷有哪些原因?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规范的原因如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
-
知识产权产生原因是哪些嗯?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6中国在初期的时候,人民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缺乏了诚信,很多人肆意践踏别人的劳动成果,COPY、山寨、盗版等谋求各种不劳而获的路径,其保护知识产权的素质也有待提升。随着社会进步,人民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把知识产权放在经济发展重要的位置。 如今保护自主的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的是本土企业走出国门最重要的环节。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与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 中国三大鞋都的成立便是一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