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情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8 05:26:12 396 人看过

公安机关的特情部门所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的定罪标准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定罪。量刑:对不能排除“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件,一般不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特情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应当如何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六条第五款

对不能排除“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件,在考虑是否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要留有余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n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n(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n(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n(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n(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n(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n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n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n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21: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贩毒刑事案件应当如何撤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贩毒罚金的标准是什么1、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
    2023-04-03
    79人看过
  • 【毒品案件量刑】将毒品藏匿于家中如何定性
    [案情]:2004年8月,四川省都江堰警方破获一起毒品案件,贩毒分子马某将自己用于贩卖的毒品数十克交于自己的好友林某保管,并明确告诉林:这东西是“粉”。林某也交待说:他明白“粉”是指什么东西,但出于朋友义气,不好推脱,遂将这包毒品藏匿于自家屋里的鞋盒内。后来案发,公安干警从林某家中搜出藏匿的毒品数十克。[分歧]:对本案中马某应定贩卖毒品罪均无异议,对林某应定何种罪名确存在着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为犯罪分子藏匿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应定窝藏毒品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量刑。第三种观点认为:林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窝藏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其理由是:窝藏毒品罪从主观上讲,是为犯罪分子藏匿毒品,从而使其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
    2023-06-11
    256人看过
  • 存在特情引诱的毒品案怎么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本条是关于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三款。本条第一款是对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定罪处刑的规定。引诱、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指通过向他人宣传吸毒后的体验,示范吸毒方法,或者对他人进行蛊惑,从而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被引诱、教唆者就是在这种诱惑、宣传、示范、教唆下,开始吸食、注射毒品的。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指在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根据本款规定,只要具有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就应依照本
    2023-03-16
    348人看过
  • 伪造出入境证件罪应当如何量刑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他人提供伪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伪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伪造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向他人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8-14
    276人看过
  • 毒品犯罪案件的“定罪证据”应当有哪些
    一、普通毒品案件所需的共性证据标准1、证明抓获犯罪嫌疑人、起获毒品过程应当具备的证据一是应当具有明确抓获时间、抓获地点、抓获方式的到案经过。二是人赃俱获的案件,应当具有从犯罪嫌疑人身上、体内或随身携带物品中起获毒品的搜查笔录、详细记录起获位置的起获经过。三是毒品在特定地点单独起获的案件,应当具有毒品地址的租住证明,调取特定地点所有人、管理人或同住人的证言,并要求上述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四是对涉案物品、文件全面、及时予以扣押,对起获毒品、毒品外包装物等物证拍摄照片。五是对有犯罪线索的物证及时查阅、送检。六是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民警的证人证言。七是如果存在目睹抓获、起赃过程的其他证人也应当出具证人证言,并要求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八是尽可能对抓获、起赃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九是如实转化技术侦查证据。技术侦查在毒品案件的线索筛查、交易与行踪监听、嫌疑人抓获等方面广泛应用。但是,将技侦成果转
    2023-06-03
    459人看过
  •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应当如何定罪量刑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12
    83人看过
  • 【运输毒品罪量刑】几种主要情节对运输毒品案件量刑的影响
    对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的处刑,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量刑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运输毒品的数量、对所运输毒品的明知程度、主观恶性程度以及其他情节,依法判处刑罚。只有坚持这一原则,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1、毒品数量对运输毒品案件量刑的影响由于毒品数量与毒品的危害有着直接的关系,毒品数量越多,其危害性就越大,因此毒品数量一般都被用来作为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标准。虽然刑法将毒品数量作为量刑的重要标准,但是数量不是决定刑罚轻重的唯一标准,不能唯数量论。除毒品数量外,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于非单纯性的运输毒品案件适用死刑的数量标准可以与走私、制造、贩卖毒品案件的相同,而对于单纯性的运输毒品案件适用死刑的数量标准,笔者认为,在
    2023-06-11
    194人看过
  • 特情引诱下的毒品案件死刑适用?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三)关于毒品案件中特情引诱犯罪问题运用特情侦破案件是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手段。在审判实际中应当注意的是,有时存在被使用的特情未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介入侦破案件中有对他人进行实施毒品犯罪的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情况。犯意引诱是指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对具有这种情况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无论实施毒品犯罪的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量引诱是指行为人本来只有实施数量较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较大甚至达到可判处死刑数量的毒品犯罪。对具有此种情况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即使超过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一般也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特情在使用中是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情况不明的案件,应主动同公安辑毒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情况。对无法查清是否存在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
    2023-06-11
    277人看过
  • 量刑在办理毒品案件中的应用
    毒品案件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案件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走私制毒物品罪等多种犯罪。其中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为例,涉及大量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携带毒品如何量刑携带毒品量刑标准:一、非法持有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二、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
    2023-07-02
    174人看过
  • 关于有毒食品罪案件的法律规定,量刑是如何确定的?
    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法院会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情节和行为导致的危害后果进行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只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要确定食品生产者的严格赔偿责任,主要是考虑到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规定食品生产者
    2023-07-12
    236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的,应当如何处罚
    一、贩卖毒品罪的,应当如何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具体规定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二、走私制毒物品罪如何处罚犯了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量刑处罚:一般处三年
    2024-01-10
    114人看过
  • 毒品案件的刑罚裁量
    贩卖毒品是指生产、贩卖和运输毒品且数量已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这种行为被称为贩毒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指的是生产、贩卖和运输毒品,且其数量已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这种行为也被称为贩毒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罪名。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毒 品 案 件 如 何 量 刑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 武装
    2023-10-04
    175人看过
  • 如何认定侦查毒品犯罪案件中安排内线的行为?
    《2008年座谈会纪要》将特情介入分为机会提供型与犯意引诱型,并规定了在量刑上的不同处理。该纪要第6条规定:对已持有毒品待售或者有证据证明已准备实施大宗毒品犯罪者,采取特情贴靠、接洽而破获的案件,不存在犯罪引诱,应当依法处理。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诱。对因犯意引诱而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无论涉案毒品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行为人在特情既为其安排上线,又提供下线的双重引诱,即双套引诱下实施毒品犯罪的,处刑时可予以更大幅度的从宽处罚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笔者认为,诱惑侦查使得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一般都在公安机关控制之下,毒品不易流入社会,不会对毒品管制秩序造成实际的侵害,不能认定为既遂。第一,对于机会提供型的诱惑侦查,应当肯定被诱惑行为的犯罪性,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未
    2023-06-11
    249人看过
  • 如何量刑不知情携带毒品量刑
    不知情携带毒品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携带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规定,此罪的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不知情携带说明不具有犯罪故意。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点是什么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点是:1、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控制;2、犯罪的客观特征,行为人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3、犯罪的主观特征是行为人知道是毒品而不是非法持有,构成
    2023-02-20
    2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毒品犯罪案件中特情介入侦破的毒品犯罪案件,应当采取什么处理方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7
      根据《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六、特情介入案件的处理问题运用特情侦破毒品案件,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的有效手段。对特情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要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分别处理。对已持有毒品待售或者有证据证明已准备实施大宗毒品犯罪者,采取特情贴靠、接洽而破获的案件,不存在犯罪引诱,应当依法处理。行为人本没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意图,而是在特情诱惑和促成下形成犯意,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属于“犯意引
    • 特殊介入处罚期间贩卖毒品案件能否定罪量刑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5
      特殊介入侦破的毒品案件定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定罪。量刑:对于不能排除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的案件,一般不会立即对被告人判处死刑。走私、出售、运输、制作鸦片200克以上不足1公斤,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足50克,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毒品案件中,有关人员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毒品犯罪量刑情节的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如果毒品的种类是海洛因或者与之相当的话,按法律规定,可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希望你明确告知所贩卖的是什么种类的毒品;二、毒品案件的量刑,除了数量之外,还有许多影响量刑的情节,这个需要具体了解,比如,年龄多大?一人实施还是多人实施?是否累犯或者毒品再犯?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等等,等等。这只是列举了部分法定情节,而酌定情节也会影响量刑滴,在此不赘。三、以上所说,是建议在事实清楚、证
    • 对未能缴获毒品的贩毒案件如何定罪量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贩卖毒品案件中因故未能缴获涉案毒品,只要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予以证实,仍然可以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由于涉案毒品未能缴获,量刑时对被告人可予以从轻处罚。
    • 如何认定居间介绍买卖毒品?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犯罪案中如何认定量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居间介绍买卖毒品,通常是指行为人为毒品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介绍交易对象、协调交易价格、数量,或者提供其他帮助,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具体包括,为贩毒者介绍联络购毒者的行为,为购毒者介绍联络贩毒者的行为,以及同时为毒品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毒品交易的行为。在司法认定中需要注意的是,此类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居间介绍者的犯罪地位特殊。在司法认定上,对居间介绍者通常按照毒品交易一方的共犯处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