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究竟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40:50 354 人看过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

一、执行停止多久会解除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二、连带责任会被失信执行吗

连带责任会被失信执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和解相关文章
  • 离婚冷静期究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且离婚冷静期后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婚内出轨以及家庭暴力这两种情况属于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况。只有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时才适用。这条规定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如果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不需要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2023-07-26
    457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任何申请执行人什么意思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一、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以下: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有以下: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4、适用
    2023-03-28
    405人看过
  • 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的失信能撤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信息。相关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
    2023-04-29
    121人看过
  • 三年刑期,两年缓刑,究竟是什么意思?
    法院不会出现这样的判决。因为考验期要大于徒刑。如判决有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即法院先宣告被告人有罪,但有条件的暂时不执行刑罚。如果在判决之后的三年不再犯罪、不违反规定,过了考验期刑罚就不执行了。如果在考验期间再犯新罪,那就原判决和新罪判决合并执行。坐牢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023-07-23
    357人看过
  • 失信人究竟能否收到通知?
    失信人会收到通知。具体如下:1、只有拒不履行的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不履行义务信息;2、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是不会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列为失信人员以后,当事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对于日常的生活是有一定影响的。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下: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二、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如下: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
    2023-07-11
    493人看过
  •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什么什么究竟执行
    被判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被判处拘役的,应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期间,拘役犯还可以每月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还可以酌量获取报酬。执行的刑期一般为1-6个月,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二、醉驾拘役判6个月还有什么程序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1.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2.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根据刑法第42条、第44条以及第69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2023-03-07
    205人看过
  • 离婚需要等待三个月,究竟是什么意思?
    离婚是否需要三个月,要根据离婚的方式来定。协议离婚的,一般不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因为离婚冷静期最长也就三十天的时间,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天后,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会被当作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并且使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那么一般就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离婚不离家是什么意思离婚后不离家的情况会形成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产生的一些法律问题不受法律保护,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适用同居关系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同居是仍继续在一起生活。法律没有具体禁止,但夫妻之间没有法律关系,只能认定为同居。同居关系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2023-07-10
    223人看过
  • 被执行人同时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对抗权,当被执行人认为自己的义务已经履行时,而申请执行人再次向被执行人行使请求权时,被执行人便享有抗辩权。一、被执行人享有的抗辩权有哪些?被执行人享有抗辩权可分为两类:1、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消灭的抗辩权,称为消灭的抗辩权;2、可以导致债权人请求权的效力延期发生的抗辩权,称为延期的抗辩权。抗辩事由也可以据此分不消灭的抗辩事由和延期的抗辩事由。消灭的抗辩权是指被执行人行使该权利足以导致请执行人的请求权全部或部分归于消灭的抗辩权。抗辩事由有以下几种:1、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将履行的标的物向有关部门提存的,应当认定债务已经履行,被执行人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2、免除。免除为债的消灭的原因,免除为单独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效果,当这种法律事实存在时,被执行人当然可以此为由对抗申请执行人请求权的行使。
    2023-04-11
    362人看过
  • 父亲是失信人员对孩子究竟有什么影响
    父亲是失信人员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不会对孩子产生什么影响,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将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母亲是失信人员,离婚后孩子跟着父亲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且父母离异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与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的失信情况不会影响到孩子。二、限高严重还是失信严重限高和失信中,失信更严重。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而限高就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从法律后果上来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被限制高消费更加严重。三、被限制高消费是否就是失信人员被限制高消费不一定就是失信人
    2023-06-20
    468人看过
  • 在执行中增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1、(1)执行中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指的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增加执行人来进行履行义务的情形。如果在财产案件当中需要执行当事人配偶的相关财产时,是不用追加被执行人的,可以直接对其配偶案件进行执行。具体操作时应当在执行裁定书上写明执行的具体财产。(2)若夫妻一方以正在执行的债务非共同债务,法院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不当为由而提出异议,系对执行机构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概括主张实体权利时,该异议可视作案外人异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证强制执行申请书的内容有什么1、根据债权人某某办理
    2023-04-10
    258人看过
  • 公司法16条中持表决权究竟是什么意思
    表决是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法律规定的投票方式对大会审议事项作出意思表示的程序。表决权是指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上的意思表示,可按所持股份参加股东共同的意思决定的权利。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限制的设计与规定,其目的在于为了使股东会形成公平、有效率的决议,提高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防止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侵害中小股东的权利。各国公司法都对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设置了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有:(1)有特别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限制;(2)公司或从属公司所持自身股份的表决权限制;(3)相互持股也称交叉持股时的表决权限制。第一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主要目的在于对大股东专权进行制约。公司法第16条规定了公司向股东提供担保这一情形下的关联交易中,对于利害关系股东的表决权进行限制——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我国目前公司实务中,关联交易现象严重,极大损害了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因而应将关联交易列为股东表决
    2023-06-19
    75人看过
  • 失信人满两年究竟能不能解除
    要看失信情况,有的是两年,情节严重的需要延长,有的是不会自动解除的。一、房产证二年内不能交易可以交易,只是交易时所缴纳的税费相比较已满两年的税费要高出许多,未满两年的二手房过户需缴纳:1、契税。契税分两种情况来征收。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为成交价的1%;二套普通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契税都为成交价的3%。2、个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的1%。满5年的商品房一般情况下是免征个税,不过前提是要看原房东名下有几套房,如果是唯一住房即可免征,相反就要征收1%的个税,未满5年的商品房不分首套二套都要征收。3、查档费。收费标准每人10元,根据买卖双方户口本上人数总和来收取。4、营业税。营业税是成交价的5.55%,征收标准分两种情况:满2年就免征,不满2年要全额征收。5、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6、工本费。工本费是每本80块钱。7、交易手续费。产权证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为5
    2023-03-28
    342人看过
  • 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缓刑什么意思
    一、缓刑什么意思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二、被判缓刑要注意什么1、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行法定原则。2、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3、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
    2023-03-22
    483人看过
  • 竟业限制是什么意思
    一、竟业限制是什么意思1、竞业限制是指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特定岗位的劳动者,在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在与原用人单位具有竞争关系的新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展与原单位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经营的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在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时,需要注意什么1、在签订时,双方必须平等、自愿,否则此条款无效;2、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年。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
    2023-08-11
    36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案件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就变更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经执行人员确认后,即按协议履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行为。... 更多>

    #执行和解
    相关咨询
    • 营业执照吊销究竟是什么意思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30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一般情况下被吊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不可以恢复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算,注销公司。
    • 被执行人无力偿还是失信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06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格式不会写,对于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
    • 出资不实究竟什么意思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6
      出资不实是指股东用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价值远不足其所要缴纳的资本,例如一名股东说他所提供的知识产权值十万,当经过鉴定后市值才一万,这就是出资不实。《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
    • 套路贷究竟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套路贷”案件主要特点是,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虚高金额达一倍甚至数倍,再以各种方法制造借口,以被害人违约为由,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的借款额还款,随后利用被害人无力还款的困境,迫使其以新的借款进行平账,而新的借款又重复前面的步骤,大幅度地垒高借款金额。 “套路贷”中,借款人往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被告知如正常还款,虚增数额不需归还,主观上认为对虚增部分不必偿还,此外出借人对“违约”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