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些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4:50:31 427 人看过

抢劫是自古以来就受到严厉打击的犯罪,其不仅损害了财产性利益,更是严重威胁到被抢劫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在普通抢劫罪基础上,还有加重情节。那么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哪些?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1)对象只能是金融机构的金融物资。(2)抢劫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也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1)行为人对于重伤、死亡的结果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甚至可以是直接故意。(2)必须是由于抢劫行为本身导致人重伤、死亡,即抢劫罪的任何组成行为导致重伤、死亡的结果。(3)该种情况没有未遂形态。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既包括无此身份的人冒充军警人员,也包括此种军警人员冒充另一军警人员,还包括真正的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1)枪支必须是真枪,不要求装有子弹;(2)行为人必须是实际上使用了枪支,至少显示了真枪。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这些物资是特殊物资。

一、抢劫罪判几年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有法定加重情形,如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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