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赔偿方案是什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8:43:12 207 人看过

一、缔约过失赔偿方案是什么样的

缔约过失赔偿方案如下:

1.固有利益

固有利益的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

2.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4.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违约责任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等。

3.赔偿范围不同。

4.损害赔偿的限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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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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