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担保人会过期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4 02:12:25 366 人看过

在涉及借款合同中的担保人角色时,确实存在着担保时效过期的可能性。

具体而言,若借款合同中对于担保期限并无明确约定或表述不清,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保证人双方可自行协商设定担保期间,但若所确定的担保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之同时到期,则应视作未有任何约定;

而若未有明确约定或表述不清晰,则担保期间的起始时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后的半年之内。

”在实践过程中,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已经截止,而债权人未能在规定的担保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要求,那么担保人针对此项债务的保证责任很有可能得以解除。

因此,作为债权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间进行主张,以确保自身法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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