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参加过交通事故调解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13:34 320 人看过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下列人员可以参与交通事故调解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

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并在调解时间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应记入调解记录。

调解参与者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前一天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要求变更调解时间。

什么人能参加交通事故调解案

能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其代理人、涉案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调解相关文章
  • 2024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2023-12-12
    247人看过
  •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这些准备:1、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2、明确调解的次数限制,只能调解两次;3、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4、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有哪些?(一)交通事故当事人;(二)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三)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四)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上述人员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相关知识:交通事故调解的注意事项1、全面了解对方赔偿能力、车辆保险情况,比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商业险保额。掌握上述信息是调解的前提条件。如果对方有足够的赔偿能力或交强险、商业
    2023-07-26
    184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参加交通事故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必须在场,除非某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已经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如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的,交警则不予调解或者由交警另行约时间进行。若当事人不在场原则上不能调解,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谈好的,事先约定好的,直接签署调解协议的可以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第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
    2023-07-03
    11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
    公安机关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天前通知当事人参加。不少交通事故当事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必须参加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我国新《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89条规定,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它上面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我国新《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9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的情况有:1、当事人提起诉讼;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3、经过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由此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
    2023-04-16
    18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有关参与人须知事项
    一、交通事故调解有关参与人须知事项交通事故调解有关参与人须知事项包括:1.区分交通事故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二者无必然联系,有诸多相异之处,事故责任不等于赔偿责任,无事故责任并不一定无赔偿责任。2.赔偿款落实后方可在协议书上签字。如果赔偿义务人尚未准备好赔偿款,受害人便在协议书上签字,受害人将存在无法拿到赔偿款的风险。一旦协议书内容无法实现,受害人只得通过诉至法院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就违背了受害人选择调解的初衷。因此,受害人最好在赔偿义务人落实赔偿款后再签调解协议。3.为防止赔偿义务人利用受害人的资料申请理赔后逃走,在所有赔款到位前勿将自己全部资料原件交给赔偿义务人。有的赔偿义务人需要用受害人的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受害人若将自己全部资料交给赔偿义务人,一些赔偿义务人很有可能利用这些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卷款逃走,此时受害人便陷入了很被动的境地,所以受害人必须谨慎保管好自己资料原件。4
    2023-08-01
    483人看过
  •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什么准备,有没有法律规定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这些准备:1、确定调解的时间地点;2、明确调解的次数限制,只能调解两次;3、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4、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的界定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后,当事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
    2023-12-04
    236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有没有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交通事故中可以参加调解的人员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定义解释,有哪些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指的是受害人因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存在残疾的,可以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如果有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
    2023-12-03
    49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赔偿参考标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
    2023-02-20
    38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方式、申请、参加人、效力等常识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可以共同请求交通警察协助调解;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警察的交通事故认定没有异议并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三、对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
    2023-06-03
    411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请的专家、学者,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解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而通知其参加调解的人员等。一、交通事故法院的调解程序1、调解的提起: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调解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但是,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2、调解的期限: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
    2023-03-06
    3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提出调解的人都有谁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都有:1、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一、未按照国家规定交强险的处罚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并处以按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险费的两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可以申请复核。参照下列内容: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2023-06-25
    120人看过
  • 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参与对象是谁?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聘请的专家、学者,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解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而通知其参加调解的人员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
    2023-07-04
    1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只经过调解算什么案件
    一、交通事故只经过调解算什么案件一般情况下如果情节不严重,轻微的交通事故,是属于民事案件,如果情节严重事故比较重大的话,涉及到刑事,应该是刑事案件,最后案件的审理中,如果没有涉及调解中的内容则是不用判决的二、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一般来说就是十到十五日内就会进行结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交通事故去哪里结案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
    2023-05-03
    313人看过
  • 有没有人可以主动参与交通事故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参加交通事故调解: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
    2023-07-06
    266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诉讼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调解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前往调解地点。... 更多>

    #交通事故调解
    相关咨询
    •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须做什么准备?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参加交通事故调解,除了需要携带自身身份证件外,还须携带相关治疗凭证或者车损修理费用证明,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则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
    • 交通事故调解一般由什么人参加?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加人有: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 怎样参加普陀区会车车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6
      不同情况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双方必须参加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一、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参加调解,可以在预定的调解时间前一日通知承办调解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由承办调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与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调解时间。但新的调解时间必须在调解规定的10天时间限定之内。 第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
    • 主要参加交通事故调解的人员包括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9
      交通事故调解参与人员包括:事故双方及其代理人、机动车所有人、其他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调解。并且调解的一方不得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