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不动产权证书有没有使用期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9:40:50 338 人看过

不动产权证书没有使用期限,但是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权证书使用说明

1、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可以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互相兼容的一组权利。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木所有权等,可以在单一版证书记载。

2、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填写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发生变化涉及证书的,不动产权利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机构重新核发证书。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注销的,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交回证书,或者由登记机构公告废止。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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