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管辖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第三级案由。监护是民法上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监护的性质,我国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是,无论持监护权利说或是采义务说、职责说,都认为监护人是为被监护人利益而设,监护人都要履行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此处的保管,不仅包含保护、管理财产的行为,还应包括必要的经营行为和处分行为。法律要求监护人履行其职责时,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3)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家里有老人或者是小孩的话,我们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和赡养义务,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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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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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哪些人可以申请撤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1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27.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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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护人在场,或者向被监护人请求减轻处罚,监护人不在场怎么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如果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没有监护人同意,对于不满10岁的人或完全的精神病人实施的,除非系对于被监护人是纯获利的,否则无效;如果对于已满10岁的未成年人或有一定精神病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是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监护人后来认可,则有效;监护人不认可,则无效。如果是在诉讼程序过程,对于未成年人的行为一般认为没有监护人在场不认可;但在刑事诉讼中,监护人经通知未到场,或到场有碍侦查的,经一定批准程序,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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