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判的刑期有哪些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5:52:49 443 人看过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暴力程度较低,未造成实际损害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4、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如自愿认罪,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或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可以在1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如供述的是同种较重余罪,一般应当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1)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3)积极预缴财产刑的。

关某涉嫌拐卖妇女犯罪案件中,关某有法律规定的酌定从轻量刑情节。

1.犯罪起因:是关某为多次上门的亲戚、朋友找对象(妻子),周边好多单身大龄男青年“纷纷要求”。

2、犯罪后认罪态度:关某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态度较好。

3、犯罪人一贯表现:从群众联名信和村委会证明等可以证实。

4、积极退赃:所得赃款4万元全部由其家属上缴武山公安机关。

5、无前科:起诉书已经说明。

6、没有对被拐卖妇女实施摧残、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32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能够协助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具有其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XX市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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