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诉讼时间有什么特殊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21:32:11 84 人看过

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进行第二次诉讼。

但这六个月期间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但如果是被告方想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就没有时间的限制。

请问民事诉讼时间有限制吗?

欠款起诉时间有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由此可知,欠款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时起算,三年内都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多久时间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诉讼?
    第一次起诉并判决后,六个月之后就可以进行第二次离婚起诉,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至于开庭的时间,要根据每个法院案件数量,予以排期。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起诉离婚第一次没离第二次起诉隔多长时间一、起诉离婚第一次没离第二次起诉隔多长时间1、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需要隔六个月,有新情况或新理由的除外。相关规定是:离婚不被批准需要有新情况或新理由才能在六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023-08-13
    466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处理第二次离婚诉讼?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二次开庭会判离婚吗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04
    357人看过
  • 什么是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是指对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制定的诉讼时效。在适用时,特殊诉讼时效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1、适用范围特定化,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即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2、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效力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凡是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均要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在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并非统一的,而是针对具体民事活动的调整需要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间。大多数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间都短于普通诉讼时效,故传统上又称其为短期诉讼时效,也有少数的特殊诉讼时效的期间长于普通诉讼时效。一、最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少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最长时效是二十年,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适当延长。
    2023-03-21
    331人看过
  • 第一次不判离婚, 第二次多长时间起诉离婚
    第一次不判离婚的,第二次起要间隔6个月的时间才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既不是从人民法院给判决书法院盖章时起算,也不是从收到判决书时起算。而是从判决书生效后的第二天起算。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在双方都没有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再过六个月才能起诉。一、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怎么样计算一、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计算如下:1、民事判决书(1)民事判决书如果是一审判决(不包括最高院的一审判决),那就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没有人上诉之后生效;(2)如果是二审判决或是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书,那么自二审判决送达之后开始生效。如果判决书被撤销的话,那就不会生效。2、刑事判决书(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2)二审案件,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
    2023-06-29
    449人看过
  • 第二次诉讼离婚不判离,第三次诉讼之前的分居时间算一年吗
    一、第二次诉讼离婚不判离,第三次诉讼之前的分居时间算一年吗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异夫妇只见的分居时间应以双方均认可的最后一次实际同居之日翌日为起点计算,直至提出离婚诉讼的当日为止。值得注意的是,若夫妇在分居期间再次同居生活,那么这段时间应被视作新一轮分居周期的开始,而非对前次分居时间的续延。不论夫妇间曾经历过多段时间的分离期,这些分居阶段彼此应各自独立,无须将历次分居时间段累加计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必须要协议离婚才可以诉
    2024-04-30
    29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特殊管辖制度有什么规定
    离婚诉讼中的特殊管辖制度: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民事诉讼管辖地规定(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
    2023-03-27
    89人看过
  •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有哪些区别
    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在格式上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024-04-30
    304人看过
  • 离婚两次诉讼均未果,第二次诉讼能有什么结果?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决,第二次起诉流程如下:1、确认具体的管辖法院;2、准备诉讼材料;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4、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与第一次起诉离婚间隔六个月。第二次离婚怎么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由请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关键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仍不能证明感情破裂的事实,则第二次起诉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
    2023-07-14
    258人看过
  • 离婚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规定
    一、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û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λ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û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
    2023-03-03
    406人看过
  • 特殊诉讼时效的特征,特殊诉讼时效有哪些
    一、特殊诉讼时效的特征特殊诉讼时效的特征包括:1.适用范围特定化,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即特殊诉讼时效只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2.特殊诉讼时效的适用效力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凡是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均要适用特殊诉讼时效,在没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3.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不同于普通诉讼时效,并非统一的,而是针对具体民事活动的调整需要的,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二、特殊诉讼时效有哪些特殊诉讼时效有:1.短期诉讼时效。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这类时效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短于一般诉讼时效的两年。当发生上述四种情形时,权利人必须在1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必须承担败诉的风险。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有: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023-06-16
    414人看过
  • 诉讼离婚有什么特殊保护吗
    诉讼离婚特殊保护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半岁小孩可以起诉离婚吗孩子半岁不一定能够提起离婚诉讼。在孩子半岁的情形下,只有女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三、怀孕了二胎离婚怎么离一般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所以如果想离婚的需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由
    2023-03-02
    27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期间有何特殊规定
    一、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期间有何特殊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后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2.身份证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6.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集体劳动争议还需要提
    2023-12-21
    469人看过
  • 二婚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特殊规定
    在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再次组成家庭的夫妇在决定离婚时,有权针对这些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与对方展开充分的协商并达成相应的分配协议。若是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将不得不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途径来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必须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及那些在婚姻关系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位女性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通常情况下,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法院实行平等分割的原则。然而,为了满足生产与生活所需,尊重财产的原始来源和其他特殊情况,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微妙的差异。倘若夫妻之间已经以书面协议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下来的财产以及个人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离婚时应该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什么时候,夫妻之间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都不能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一旦违背,这样的约定便被视为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
    2024-08-06
    147人看过
  • 为什么要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特殊起算规则
    一、为什么要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特殊起算规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特殊起算规则,主要源于民事权利主体行使请求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在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受到侵害后,往往存在多种因素导致未能及时行使请求权,如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淡薄等。2.为了保障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错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法律在诉讼时效的起算上设置了特殊规则。这些规则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确保权利主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请求权,从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交易安全。二、诉讼时效起算标准我国《民法典》第188条明确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标准,即“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1.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权利主体行使请求权的尊重和保护。2.在实际操作中,诉讼时效的起算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权利主体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二是权利主体能够行使请求权。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诉讼时效
    2024-08-01
    307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诉讼离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
    • 二次醉驾处理有什么特殊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08
      二次醉驾的,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 离婚诉讼有哪些法律特殊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1
      1、离婚诉讼管辖的特别规定有: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怎么计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1、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2、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
    • 《》、《》、《》、《》中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继承法》同民通一样,二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海商法》: 1、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赔偿的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追偿期间为90日2、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