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2:16:46 215 人看过

不可以。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一、女职工产假能休息多长时间

正常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法定产假期限为多少天?

法定产假期限为: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难产者应增加产假十五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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