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清退的做法合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8:46:26 104 人看过

是不合理的做法。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是否可以收回股份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不能收回股份。股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他人无权决定该合法财产。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股东权利包括什么?

1、股东身份权。股东对公司出资,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股东的名字就会被写入股东名册,也就意味着对外宣告,“当事人成为哪一家公司的股东了”。

2、参与决策权。成为公司股东,就意味着有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大小事务,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3、资产收益权(也叫分红权)。股东出钱出力成立公司、经营公司,股东就有权在公司盈利时参与分配公司的利润,公司解散时,如果公司还有剩下的钱可以分,还有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4、知情权。只要拥有公司股权成为股东,都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5、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当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或者公司打算增加注册资本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出钱购买要转让的股权或新增发的股权。

除此之外,股东还有退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等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
    一、民法典股东承担损害公司利益责任吗民法典规定,如果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变更股东怎么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除此以外,应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
    2023-04-12
    434人看过
  • 公司股东产生的瑕疵出资会损害股东利益吗
    股东瑕疵出资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法律对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有哪些法律对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属于正确的吗出资期限若未届满,股东不承担为足额出资的责任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其需要对未完全出资的部分承担出资
    2023-06-28
    496人看过
  •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是否可强制其退股损失
    一、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是否可强制其退股损失股东侵害公司利益不可强制其退股损失。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要求股东对公司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不能收回股份。股份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他人无权决定该合法财产。二、股东撤资如何进行清算股东撤资进行清算的方式如下:1.减少注册资金注销股权。《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三、股东的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的区别股东的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的区别在于:1.依据不同:公司股东的权利按其行使目的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两种类型。前者依据是共益权,后者
    2023-09-02
    65人看过
  • 公司称损害合法利益拒绝股东查帐被诉
    李先生是北京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2009年向工贸公司书面提出申请,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报告等文件,工贸公司以李先生的行为有不正当的目的为由拒绝提供会计账簿。李先生遂以工贸公司侵犯股东知情权,将工贸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一中院终审此案,支持了李先生的请求。2002年9月李先生所在的工贸公司注册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李先生是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入股金额5万元,工贸公司开具收据,收到李先生交来股金5万元。工贸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即年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于第二年2月28日前送交各股东。2005年李先生辞去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次年办理了退休手续,现仍为该公司的股东。2009年9,李先生向工贸公司现任董事长发出书面申请,要求工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并查阅公司帐簿
    2023-06-09
    207人看过
  • 公司法人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代为起诉吗
    公司法人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代为起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3-03-28
    287人看过
  • 股东利益受到损害后,公司如何处理?
    一、依法行使知情权。二、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四、行使优先购买权。5、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清算权。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管辖的原则是什么?公司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诉讼管辖原则如下: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
    2023-08-05
    312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
    一、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就是在损害公司的利益,故此我国现行公司法也直接规定了,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二、有限公司债务股东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依法行使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
    2023-06-02
    344人看过
  • 股东滥用公司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
    一、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上述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023-06-09
    232人看过
  • 能否作为股东诉讼损害公司利益的理由?
    不一定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的前置条件主要是公司受到了损害,也有的是股东受到了损害,这个并没有要求,一定是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一、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直接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二)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等形式,损害公司利益,从而间接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二、公司股东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吗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损害公司利益承担的责任是怎样的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是指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2023-03-31
    423人看过
  • 股票增发损害股东利益吗?
    一、股票增发损害股东利益吗?并不会损害股东利益,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增发股票并不是股东手里的股票不值钱了,增发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资,让公司能更好的发展,增发股票之后股东手里股票的价值不变,只是说占总股的百分比降低了。增发的股票,不论是用资产来置换或用现金来买,都实际上增加了公司的资产,而资产增加了,对应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肯定会相应增加。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简单的讲,增加股票的发行量,更多的融资,“圈”更多的钱。对企业是有很大的好处的,但是对市场存量资金是有压力的,是在给股市抽血。股东的权利义务都没改变,但每股净资产额是大幅度提高了,净资产收益率肯定下降很多,如果经营改善或提高的话,净
    2023-05-02
    481人看过
  • 虚假清算损害股东利益怎么办
    虚假清算损害股东利益的,可以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受贿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
    2023-03-16
    158人看过
  • 公司利益遭到股东损害,应该怎样处理?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办法: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5、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及其合法权益的权利;6、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并要求清算。股票增发损害股东利益吗并不会损害股东利益,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增发股票并不是股东手里的股票不值钱了,增发股票的目的是了融资,让公司能更好的发展,增发股票之后股东手里股票的价值不变,只是说占总股的百分比降低了。增发的股票,不论是用资产来置换或用现金来买,都实际上增加了公司的资产,而资产增加了,对应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肯定会相应增加。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07-04
    332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进行起诉的方式有哪几种?1、直接诉讼股东如果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或公司的章程,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的章程的,可以在做出决议后的60日之内请求法院撤销。董事及高管人员违反职责。股东如果认为有违反相关的法律或公司的章程,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可以向法院进行提起相关诉讼。不能行使查阅权。知情权主要是体现在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的章程、会议的记录、财务的会计报告和账簿等。股东如果对公
    2023-02-23
    485人看过
  •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是否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不得利用股东的权利侵害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益,如果侵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损害股东利益构成刑事犯罪吗?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刑法的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当行使权利受法律保护,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正当行使权利的一般原则及其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的责任。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何主要内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公司空壳经营、公司人格混同、股东操纵公司等。《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2023-03-14
    11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股东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08
      在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其他股东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公司或自身的权益。这包括以下六种方式:首先,股东享有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和会计账簿等资料的权利;其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主导其决定企业的未来走向;此外,股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来调整投资结构;当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严重问题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以便及时止损;最后,股东还可以以个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公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求例子??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8
      比如,A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A公司利用自己股东身份要求B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A公司出售产品,这样A公司的行为就是滥用股东权利,损害B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再比如,公司股东滥用股东表决权,恶意否定对公司发展有利的股东决议。
    • 损害股东利益的合同有效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您的问题已收悉,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法定代表人签订了损害股东利益的合同,如果这个合同成立并生效,那么对方是可以依据合同主张权利的,我们看看能不能否定这个合同的效力;其次,还需向您询问一些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便进一步分析,请问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后续解决,建议您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具体的案件细节,给你更好的综合
    • 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怎样保障自己的利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24
      中小股东作为公司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总体利益在一般情况下应当是一致的,但是,因为中小股东一般都不能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且无法对公司的决策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当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作出一些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法律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权益。
    • 要如何才能让损害公司利益的小股东退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2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也就是说,公司的小股东有出现损害公司的行为时,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议,表决对小股东的股权进行收购,从而让其丧失股东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