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生效判决对申诉复核后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1:24:46 95 人看过

一、检察院对生效判决对申诉复查后怎么处理

1、检察院对生效判决对申诉复核后,作出以下处理:

(1)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后,认为需要提请或者提出抗诉的,报请检察长决定。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复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3)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九十五条

二、什么是刑事申诉

所谓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中最经常和最主要的方面,也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

申诉是国家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它不同于上诉:

首先,上诉必然引起二审程序;但申诉仅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是否能够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由司法机关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新审判的条件时,才能开始审判监督程序。

其次,上诉的提起,必然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但申诉则不相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后,上诉有法定期限限制;申诉则没有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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