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9:34:44 88 人看过

1、停薪留职期内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3、被鉴定为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其他。

农民工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农民工工伤能享受到工伤待遇。

因为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

农民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是违法的,经过农民工要求还不给其购买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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