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才能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7 02:40:41 130 人看过

一、什么条件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才能生效

国际商品的买卖合同有效条件适用《民法典》规定,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

2.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3.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4.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

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7.包装与喷头;

8.运输;

9.单证。

三、国际货物合同起诉要准备什么

在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中,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以证明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情况。主要包括合同、发票、交单、报关单、赔偿凭证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n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n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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