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1)意外事件。(2)正当防为。(3)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如果是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或者在精神状。
打架被追“借”车跑紧急避险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1月12日1时许,丹东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名男子抢了一辆出租车后正在逃跑。
民警到达月亮岛转盘附近时,发现一辆出租车撞在路边花坛上,车内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子,惊恐地坐在驾驶座上不肯下车。
“被抢”出租车司机杨某讲,当时他正在锦江山大街附近等活,因为想吸烟,便下车到附近借火,下车时车钥匙没拔。
当他转身往回走时,发现几名男子手拿啤酒瓶,正在拽他出租车的副驾驶车门……突然,他发现出租车居然开动了,这时他才发现车上坐着一个人。
“不会是抢车的吧?”杨某马上搭乘另一辆出租车紧随其后,追赶了上去,并马上拨打了报警电话。“被抢”的车见后面有人追赶,加快了速度。开到月亮岛转盘时,由于车速过快转弯不及,撞在了路边的花坛上。
“抢车”原为紧急避险
在派出所里,“抢车”男子说,自己姓郭,是沈阳人,不久前到丹东打工。
当日零时30分许,郭某酒后从锦江山大街上一家酒店出来,行走中不小心撞到了身边一名男子,二人发生口角,这名男子随即找来五六人追打郭某,郭某招架不住,转身逃跑,慌不择路钻进了路边等活的一辆出租车,见几个人又追了过来,情急之下便将车开走。后来他发现后面一辆出租车紧追不舍,以为是那伙男子仍在打车追赶,于是猛踩油门逃跑……
警方调查后认为,郭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1月13日,郭某被免予治安处罚,离开了派出所,而出租车司机杨某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4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24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不负刑事责任
16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23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
367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不用负刑事责任
425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哪些情形不负刑事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9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2、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犯有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外,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未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3、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格照顾和医疗;
-
哪些情形不用负刑事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91、犯罪嫌疑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
刑法中有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8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除此之外的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与此同时,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
哪些情况下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24(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三)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