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和老师所关注的当然不应该只是学生的个人学习成绩的,可是各地不断发生的校园暴力和在校受伤的这种现象,都暴露出了目前我国的教学问题当中存在着很多需要改制的缺陷。当然有大部分的家长都会认为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如果骨折的话,学校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那么,在我国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
在我国学生在校内骨折谁负责?
(一)关于《民法典》的规定:
对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如何承担责任,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考虑受伤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下的儿童受到伤害,则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除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有证据证明其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采用的是一种举证责任倒置方式;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受到伤害,则只有在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时,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考虑受伤害人所遭受的伤害是来自学校,还是学校以外人员的伤害。
如果是学校以外人员所造成的伤害,则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受伤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学校在其受伤害时未尽到管理职责,则学校承担补充责任。
3、考虑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
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此,如果在校未成年人之间发生伤害事故,除了追究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外,还应当追究未成年侵权人父母的法律责任。
-
学生在学校手臂骨折是学校的责任吗
318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斗殴由谁负责
222人看过
-
学生体育课骨折谁负责
481人看过
-
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造成骨折,谁赔偿-
180人看过
-
学校安全问题:学生在校园内摔倒,该由谁负责?
256人看过
-
学生在校骨折学校是否给予赔偿
202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我侄女在上体育课跑步时跌骨折了,谁负责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7有校园责任险的保险部门负责,没有的学生家长自己负责。如果是教师过错的学校负责,如果是学生过错的学生负责。如果校方无过错,动不动就学校负责,那你把孩子关在家里,学校伤不起。
-
-
学生在校跑操,被同学撞到腿骨折,谁来负责任?66666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上学期间、在学校被同学打骨折、谁该负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7根据过错承担责任。过错责任的意思是有过错则承担责任,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