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0:53:02 223 人看过

股权转让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一致。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物权变动)之原因。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一定方式(交付或登记),股权转让始产生股权变动的效力。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地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与其他商品买卖行为相比,股权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合同标的的性质比较复杂。

首先,作为合同标的的股权的性质问题本身就是公司法理论中的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对于股权性质的解释学说众多,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有独立权利形态说、股权所有权说、股权社员权说和股权债权说等四种,这些学说主张的法理基础不同,观点迥异,对股权转让的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必然存在不同的认识。其次,根据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和我国多数学者所主张的独立权利形态说,股权既不属于物权,也不属于债权,而是一种公司法规定的具有独立内涵的包括财产权等多种权利在内的综合性的新型的独立的权利形态。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标的的股权,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所有的权利,具体的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财产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具体可分为财产性权能和非财产性权能、自益权和共益权。同时,股权作为一种资格权利,反映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一定意义上既包含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又包含股东对公司和社会应承担的义务。股权转让合同的这一特点,使得这类合同比一般的商品买卖合同在订立、效力、履行等方面表现的更为复杂,特别是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股权转让行为产生的民事后果难度较大。

(二)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受到了严格的法律规制。

一方面,鉴于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的复杂性,法律对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作出较多的限制,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序运作。一是对不同投资主体持有的股权如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和内部职工股等,法律对其可转让性、受让人和转让方式作了不同的规定;二是某些特定主体持有的股权,法律禁止或限制其在一定期间内转让;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等不同形式的公司,其股权转让的程序,法律也作了不同的规定;四是不仅不同类型的股权转让的方式不同,相同类型的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也有区别。另一方面,股权转让合同除了受到民法典、民法典有关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规定规制,还受到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股权交易法规以及关于企业管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制。此外,由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较原则,工商管理、证券管理主管部门的行政规章对股权转让行为事实上也起着规制作用。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比一般商品买卖合同重要得多。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人民法院审查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时,应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点内容。

(三)股权转让合同涉及多个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公司股权的流转不仅影响股权转让合同双方的利益,而且涉及到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甚至公司或股东的债权人的利益。实践中除了股权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合同外,其他众多的利害关系人也经常会提出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如公司或其他股东认为股东出让公司股权行为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2、按量计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3、单价合同,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一、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之一。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二、固定单价合同与其他的区别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单
    2023-03-04
    203人看过
  • 专利权终止的概念和特点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满或者专利权因某种原因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未按规定缴纳年费;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3、专利权期满后,专利权终止。专利年费滞纳期满未缴纳或者缴纳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得早于1个月内,作出专利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未经批准的,应当在终止通知书中发出4个月后,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进行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专利权终止日期为上一年度期满日。专利权终止后怎么样恢复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3、未如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
    2023-07-03
    207人看过
  • 国有土地转让与出让的概念及特点
    转让与出让的区别是:一、概念不同。二、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三、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四、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词曲转让与著作权授权的区别歌曲,分词与曲,如果作者都是同一人,并且,转让了全部财产权(著作权分人权,与财产权)。那么,可以对作品进行部分修改,但是呢,歌曲名字不可以改的。如果想修改歌名,必须在原歌曲的基础上,拥有创作的部分。让人,可以清晰分别出两个是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2023-07-07
    74人看过
  •  合同法中实践合同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几种典型的实践合同种类,包括定金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这些合同在实际生活中都有应用,例如定金合同可以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借用合同可以明确借用人应遵守的规定,保管合同可以明确保管物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以及保管人的责任,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明确借贷的期限、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以下分别是典型的实践合同种类:1.定金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前,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2.借用合同:一方同意将自己的物品借给另一方使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借用人应遵守的规定。3.保管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将物品交付另一方保管,合同中应明确保管物的种类、数量、保管期限以及保管人的责任。4.民间借贷合同: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另一方,合同中应明确借贷的期限、金额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 合 同 分 类 : 实 践 合 同根据合同的分类,实践合同是指当
    2023-09-06
    123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三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杭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要哪些1、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3、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本;5、婚姻状况证明;6、收入证明;7、房产状况证明;8、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需提供);9、委托公证书(委托代办需提供)。10、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提出申请即可。必须注意一点是,首先必须到各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填写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
    2023-08-11
    227人看过
  • 股权融资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股东愿意放弃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增资引进新股东,增加总股本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具有以下特点:1、长期股权融资筹集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到期日,不需要归还;2、不可逆企业不需要偿还股权融资,投资者需要依靠流通市场来收回本金;3、无负担的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取决于公司的经营需要。股权质押股权融资区别是什么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区别1、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2、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融资
    2023-07-17
    340人看过
  • 股权激励回购的概念与特点
    股权激励回购是指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东持有的股权。股权激励,又称期权激励,是企业为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实施的长期激励机制,是激励员工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通常有以下三种用途:1、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3、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中,股权激励的回购不仅可以提高市场信心,而且可以有效降低激励对象的投资成本和公司的激励成本,最大化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激励效益。什么是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所谓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盈余所得后的积累资金(即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以一定的价格购回公司本身已经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其作为库藏股(Treasrystock)或进行注销,以达到减资或调整股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分拆、分立同属于资本收缩范畴,它是国外成熟证券市场一种常见的资本运作方式和公司理财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
    2023-07-17
    154人看过
  • 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点
    格式条款在电子合同中的具体应用与在一般合同中的具体运用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缔约手段依托于互联网,所以对电子合同格式条款下定义时应该在格式条款定义的基础上考虑到电子商务中使用的格式条款是利用电子数据的传换,通过互联网虚拟的交易平台订立这一点。因此我们可以将电子合同格式条款定义为:电子商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未与对方协商的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出来的协议条款。电子合同格式条款具有一般格式条款的基本特征,并且基于互联网这一特殊背景,电子合同格式条款还具有区别于传统格式条款的特点:(1)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订立需要依托于虚拟的互联网。电子合同的订立必须通过互联网,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来进行交易。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拟定者通过预先拟定的程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起意思表示,缔约时,相对人在线操作即可。由于缔约环境的虚拟性,相对人范围具有广泛性。传统格式合同对于相对人在缔约资
    2023-06-07
    205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一、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二、特点耕地占用税作为一个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
    2023-06-18
    38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公司的概况及其特点描述
    企业股权转让的主要思想是,在转让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税收流失风险,股权转让具有随机性,转让价格可能存在虚高的情况,同时,转让过程中的保密性也需要得到保障。企业股权转让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较大的税收流失风险;2.股权转让行为具有一定的随机性,难以预测;3.股权转让行动通常具有保密性,不容易被察觉;4.股权转让价格存在虚高的情况,不够透明。 股权转让特点:难以预测股权转让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常见的一环,其特点在于将公司的所有权从一个股东转让给另一个股东。虽然股权转让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规律可循,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转让过程往往难以预测。一方面,股权转让的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状况、行业趋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转让价格存在波动。另一方面,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即转让方和受让方,可能存在各种利益关系,如合作关系、竞争关系等,这
    2023-08-27
    403人看过
  • 了解认购合同:概念、特点和影响
    认购合同认定为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应当交付房屋并移转所有权、买受人应当支付价款。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交付房屋、支付房款和赔偿损失。厂房买卖认购合同<p>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 </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p><p>一、基本情况:</p><p>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2023-07-16
    115人看过
  • 债权转让是怎么概念的
    债权转让的概念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一、债权转让后多长时间生效债权转让登报后的生效时间法律没有作出相应规定,一般来说,债务人知道债权转让情况就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公司负债为什么不能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此可知,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需要先通
    2023-06-28
    50人看过
  • 国际货物销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国际货物销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I)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概念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其营业地位于不同的国家。一方提供货物,收取价款,另一方接受货物并支付货款。它是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在国际销售合同中,供应商是出口商或卖方,而接收方是进口商,(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特征1.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因为货物的具体内容和界限难以界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用“排除法”来确定货物销售的范围,即某些类型的货物销售合同被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它们分别是:(1)私人货物销售,家庭或家庭用途,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之前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货物是为任何此类用途而购买的(2)拍卖出售(3)根据法律执行的令状或其他令状的出售(4)政府债券、股票的交易,投资证券和可转让票据(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买卖(6)电力交易在上述六项不适用公约的销售合同标的中,有些
    2023-05-07
    164人看过
  • 关于债权转让的概念及其特征
    债权转让是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相对人之间,享有债权的权利人,将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出让给债权、债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接受债权权利,从而债务人向接受权利的新债权人履行债的义务的行为总称。其法律特征如下: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但是,不管债权如何转让,都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否则转让人或者受让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相关损失。
    2023-04-23
    358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什么叫股权转让概念?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2
      1、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 因为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股票,因此,股份转让通常是以股票转让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 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
    • 出资转让和股权转让是一个概念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8
      本质上是相同的:转让出资的说法是不标准的,出资一旦到了公司名下就是公司财产,股东所享有的就只有对应的股权了。
    • 股权转让的概念及其概念转让有哪些内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2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转让流程: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 个人专利权的概念和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8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
    • 股权转让协议中债权转让的概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内部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公司地址:*****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