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务合同是不是无偿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8:05:55 430 人看过

单务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原则上单务合同是无偿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单务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无偿借贷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一、房子贷款未还清可以赠予子女吗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其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务合同相关文章
  •  是不是保管合同中的单务合同?
    保管合同是一种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可以是单务合同或双务合同。它不同于单务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保管合同属于一种合同类型,既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以是双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与、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素 材 中 提 到 的 保 管 合 同 与 单 务 合 同 有 什 么 区 别 ?根据《民法典》第 914 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委托人交付的保管物,委托人支付保管费的合同;而单务合同则是指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的合同。从法律关系来看,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和委托人具有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而单务合同中
    2023-09-04
    376人看过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跟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什么关系
    有偿合同不一定为双务合同,如自然人的借贷合同(约定利息),是有偿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也不一定为单务合同,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实践合同为要物合同,与诺成合同为一组分类。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实践性合同,那么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无任何区别。由于“实践性合同”的介入,使一部分有偿合同成为单务合同。在我国,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都是单务合同、实践性合同。无偿借款合同双方无对待给付关系(即无对价给付关系),自然不能成为双务合同。有偿借款合同的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
    2023-06-15
    174人看过
  • 单务合同可以不履行吗,和无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
    一、单务合同可以不履行吗单务合同不可以不履行。如果没有法定事由,不履行单务合同的,是一种违约行为。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义务,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由于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非因一方当事人(如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债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也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因不再有合同义务,因此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如果对方已经履行的,则应将其所得返还给对方。在单务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同时也违反了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对方对待履行或返还财产。单务合同违约并不需要像双务合同那样承担违约风险,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也不同,履行义务的一方如果违反合同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产的,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二、单务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关系是什么单务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关系可以理解所有无偿合同都是
    2023-05-06
    170人看过
  • 单务无偿合同的概念
    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双方的给付有对价关系;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义务有对价关系。由于合同的义务是为特定之给付,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比如,一方基于不可抗力而给付不能的,他方亦可不为给付;他方若已为给付的,可解除合同,并可依据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业已给付的利益。如果说一切合同都是诺成性合同,不存在
    2023-04-21
    397人看过
  • 无偿合同中,单务合同属于哪一类?
    单务合同属于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可以称为无偿合同,所有有偿合同都是双方应履行义务的。合同是双方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根据合同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价格,合同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根据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平等,合同可以分为双重合同和单一合同。由于双重合同的本质是双方之间存在对价义务关系,因此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是单一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以及双方均有义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同。虽然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和单一合同,但其不仅表明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而且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赠与到底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赠与不是双务合同,而是单务合同。在赠与合同关系中,赠与人负有将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一般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关系中,赠与人承担给付财产的义务,受赠人应按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其所负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非相互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
    2023-07-19
    59人看过
  • 保险合同是不是有条件的单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单务合同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的成立,须经过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和保险人同意承保两个阶段,也就是合同实践中的要约和承诺阶段,通常是由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书,保险人同意后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单务保险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其订立过程往往是一个反复要约(协商)的过程,最终达成协议,即一方(通常是保险人)作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及时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特点有哪些(1)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任何合同的订立都是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作为基础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它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的特殊性使它比一般合同更加需要诚信,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对当事人一方只发生权利,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
    2023-06-15
    340人看过
  • 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以及要式合同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一、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单务合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只有单方承担义务,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适用并按期返还借用物的义务,出借人不负合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例如民法典允许赠与附义务,但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与对方的附属义务之间不存在对价关系,因而赠与合同仍属于单务合同。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2023-06-12
    349人看过
  • 法律上抵押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依附主债务合同吗
    一、法律上抵押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不同,抵押可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该财产称之为抵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抵人,享有抵权的人称之为抵权人。抵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抵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抵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抵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抵权分为动产抵权和权利抵权两种。动产抵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抵权;权利抵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抵权。二、抵押合同依附主债务合同吗抵押合同是主债权债务的从合同,所以抵押合同是依附于主债务合同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
    2023-05-06
    190人看过
  • 各项保证是不是单务合同
    保证是一种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本质上不追求经济利益,唯以担保为目的,因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单务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连带保证人是不是连带债务人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
    2023-07-26
    300人看过
  • 质押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怎么看?
    质押合同是单务合同。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依法订立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质押物优先受偿为主要内容的合同。一、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有哪些五种担保方式的区别如下:1、保证,担保是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3、质押,质权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转让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4、留置,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扣留处置的保
    2023-04-10
    253人看过
  • 单务无偿实践合同有哪些
    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民法典》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民法典》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
    2023-06-14
    310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一般为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属于单务合同,但是赠与合同附义务的,属于双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的体现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赠与人的义务。一般认为,赠与人有以下义务:(一)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赠与物交付受赠人并转移所有权。尽管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交付赠与物之前撤销赠与,但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2023-04-01
    246人看过
  • 员工委托合同的实质: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委托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对称,双务合同是双方相互承担义务和权利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几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联系委托人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情况。悬赏合同是双务合同吗不是,悬赏合同属于单务合同。按照合同说,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合同因承诺而成立。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悬赏广告的性质是单方法律行为。悬赏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广告中规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予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悬赏广告不存在双方意思表示,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悬赏人
    2023-07-16
    410人看过
  • 技术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合同范围吗
    一、技术合同是单务合同的合同范围吗在我国的法律上,技术合同不可能是单务合同的一种。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的合同,包括赠予合同、借用合同以及保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技术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什么(一)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研究开发人取得申请专利权。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2、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
    2023-05-03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在单务合同中,只有一方当事人有权期待对方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无须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单务合同具有任意性,其是否有效,由法律或合同自由决定。... 更多>

    #单务合同
    相关咨询
    • 无偿合同单务合同双务有偿合同从合同的区别都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 什么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三种形式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互易、租赁等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如委托。双务合同、标准合同。第二,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单
    • 合同解除用的单务合同是不是属于单务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2
      适用。符合解除条件就可以解除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
    • 借贷合同和有偿单务合同是不是一回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9
      借贷合同是属于有偿单务合同的,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人的协议。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
    • 请问无偿合同能算单务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24
      无偿合同并不全是单务合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若无偿合同属于单务类型的合同,此时赠与者是不需要缴纳税额,也不需要承担其他额外的义务的,若被赠予者侵犯了合同一方的权益,此时也可以使得该单务合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