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是怎样分配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7:53:09 442 人看过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配。

婚前个人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婚后又双方共同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一、没有公证的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分为:

1、婚前个人或父母全资购房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婚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给子女的个人赠与,但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都有婚前房产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要求分割房产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进行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农村自建房离婚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在农村,有的地方对自建房屋颁发产证,有的不颁发产权证,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的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农民能够取得的一般也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此,合法房屋判断标准是否取
    2023-04-04
    257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屋的争议: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
    1、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2、协商不成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且土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原则。离婚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共同财产分割首先由双方自行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公共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按照双方共同共有判决进行分割,分割时还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进行适当多分。另外个别公共财产分割时还要考虑是否有利、方便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
    2023-08-12
    409人看过
  • 农村无产权房子离婚后分配是怎样的
    一、无产权房子离婚后分配是怎样的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农村没产权证的房子,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自建房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可就房屋居住、使用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2、补办产权证,再分配。如是农村房产证丢失或没有产权证,可以申请补办产权证,去有关部门进行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再办理产权证。有产权证之后,再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均分。应按所得房屋产权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
    2023-06-21
    317人看过
  • 离婚之后农村房子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离婚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1、夫妻在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在离婚的时候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3、一方重大过错,但在司法实践中少分的也很有限。一、离婚之后农村房子分配办法是怎样的?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非婚后共同所得,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样的房
    2023-04-20
    143人看过
  • 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离婚时农村房屋如何去分割?
    由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有其特殊性,首先要确认宅基地房屋的是属于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这部分可以分割。分割方式如下:1、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双方平分该房屋。2、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03
    408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自建房屋
    农村自建房可以买卖,按照合法的程序走,既是合法的买卖,但是并不能完全自由买卖,农村自建房买卖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买卖双方同属于同村农民,卖方必须要拥有两处以上房子,就是要确保卖掉这间自建房,自己也还有居住的房子。因为你卖掉自建房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每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二、买方必须是本村村民,且目前没有自建房。卖方自建房是合法建筑,是符合集体经济规划,而且买卖双方交易要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如果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之间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二、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也应当认定有效。三、对于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签订的自建房买卖合同,则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
    2023-07-11
    76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屋夫妻离婚的判决原则
    离婚农村的自建房的判处如下:1、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判归婚前建房的一方所有;2、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以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应判得到房产的一方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未取得完全产权的,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不直接判决该房屋的归属。离婚农村自建房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权属,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农村自建房属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夫妻离婚10岁的孩子怎么判夫妻离婚10岁的孩子判给最适合抚养孩子长大的一方抚养,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十岁,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
    2023-07-19
    491人看过
  • 离婚财产 农村自建房
    1.农村自建房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建成的,在建造时另一方没有出资的。在离婚时,该房屋应当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一方的家庭共有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分割。2.农村自建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则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均无任何异议的,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则法院可以对农村自建房屋进行分割。在进行分割时,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由于房屋无法去进行实物的分割,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去进行分割,可以采取竞价取得或者是第三方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方式去进行,如果双方均不去竞价,也不用申请评估,则可以判决双方共同的去使用。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如何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
    2023-03-10
    194人看过
  • 父母离婚后房屋分配问题:农村房屋的分割情况
    房子写父母名字的则房产属于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双方不能要求分割。关于农村房屋的分割方式如下:1.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视为父母对夫妻的赠与,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的则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有份吗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把另一方的名字加上去,这种“加名”行为,在法律上称为赠予行为,该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
    2023-08-08
    309人看过
  • 离婚的房屋分割怎样分配?
    一、离婚的房屋分割怎样分配?离婚的房屋分割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决定。或者是按照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来确定分割。1、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还完的贷款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未获得产权的一方有权获得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
    2024-01-17
    59人看过
  • 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离婚时夫妻拆迁安置房怎样分割
    一、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1、农村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的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妻共同共有的非房改房的分割办法。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3、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5、婚前男女
    2023-05-03
    50人看过
  • 农村房产在离婚时分配的依据是什么
    一、农村房产在离婚时分配的依据是什么离婚时,无论农村还是城市,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一样的,分割的原则如下: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4.公平原则。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二、离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离婚后房产纠纷诉讼期限为三年。若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或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请求对该隐匿或转移的房产再次分割,应当自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12-31
    216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怎样确权
    法律综合知识
    农村自建厂房确权如下: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24-05-13
    421人看过
  • 家庭成员房屋怎样确权,农村的房屋怎么分配
    对于无证房产,如果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集体性质,或者房屋使用人并未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则房产不能确权。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且房屋使用人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则可以确权,确权方式为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产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登记流程:1、申报;2、审核与公告;3、审批;4、登记注册;5、颁发土地证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去世之后,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却不能继承宅基地。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自建房屋确权基本流程是什么自建房屋确权基本流程如下:1、农村房屋的所有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2、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3、国土部门对
    2023-06-21
    44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自建房离婚房产分割咋办的,自建房屋是怎么分配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一方购买或者建筑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经过夫妻双方长时期的共同使用管理和收益,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由于王与张共同生活达12年之久,所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法律有如下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分割房产,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如何去分配,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22
      离婚时农村自建房屋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取得产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进行分配。婚前个人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除外;婚后又双方共同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 怎样规定离婚后农村户口的房屋分配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1
      夫妻离婚的,农村房子应这样分配:双方可以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农村自建房屋离婚时房产归谁所有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的情况比较特殊,有的地方农村自建宅基地住房是有产权证的,但是有的地方却没有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会使房屋的产权问题变得更复杂。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但非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拥有在该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归谁所有,首先看是家庭共有还是夫妻共有,其次夫妻共有部分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无约定的,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
    • 农村自建房子请求离婚房屋分割怎么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
      农村实行集体所有制,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组织再把住用地分配给集体成员作为宅基地使用。宅基地只能在集体成员部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在农村,有的地方对自建房屋颁发产证,有的不颁发产权证,仅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方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