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公安机关执行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8:11:15 162 人看过

管制是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管制的特点是怎样的

管制的特点如下: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

2、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

4、管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决定或执行管制。非法管制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

二、怎么解除管制刑罚

管制期满的,解除管制刑罚。即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

三、管制期满了怎么才能解除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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