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34:06 231 人看过

被委托人在下列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1、被委托人越权代理造成善意相对人损失;

2、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3、被委托人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应当对对方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

谁是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呢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被委托人一般称受托人,即接受他人委托,为他人办理委托事务的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二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九百二十九条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破产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否需要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法人是需要担责的,因为有限公司本身就是法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破产申请,一般是由法人自主决定的,每个责任有限公司都有一个法人代表,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意见应该是代表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因此如果有限公司破产了,那么其破产的法人就是公司自身,当然需要进行责任的承担了。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条件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2、《民事诉讼法》第一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可见,我国破产法对破产条件界定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
    2023-07-01
    253人看过
  • 紧急情况下转委托责任谁承担?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一、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3、委托的原因;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5、委托期限;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二、委托合同的种类1.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
    2023-03-06
    492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什么情况下委托书需要公证
    一、什么情况下委托书需要公证是否需要公证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委托是申请公证事项的之一,也是强化保证合同的真实有效及预防与避免保证合同效力纠纷的证据材料之一,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应结合当事人的意愿,并考虑授权手续齐全、公证费用等其他证据材料的是否足以证明授权的合法有效情况下,来决定是否进行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二、签订授权委托书要注意哪些1、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写明起与止的时间,不写起止的时间,就容易引起争议。2、特别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公民之间的,应当办理公证,以确保委托行为的真实性、
    2023-05-18
    64人看过
  • 疲劳驾驶什么情况下负主要责任
    疲劳驾驶是否负主要责任与对方是相关的,对事故所起的作用更大的,那么疲劳驾驶负主要责任,如果不是的,那么则有可能是同等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划分责任不能只看一方的行为,要结合双方的行为。一、信阳市浉河区交通违章在哪个地方的车管所进行处理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陆庙村。电话:0376-767621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
    2023-06-27
    455人看过
  • 被委托人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一、被委托人法律责任承担方式被委托人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有关事务。2.对委托事务要亲自处理。3.及时向委托人报告事务处理情况。4.交付财务和转移在以利。5.造成损失应予以赔偿。二、被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被委托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等等。三、被委托人可以再委托别人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
    2023-08-03
    195人看过
  • 被委托人需要对假的公章负责吗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其中,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称委托人,接受他人委托的人称受托人。委托合同要求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若委托合同中是假的公章,则不代表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委托合同无效,被委托人就不需要对假的公章负责。一、委托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1、当事人条款。受委托人一旦对委托人作出承诺,就必须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置好委托人委托的事项,反映出其严格的人身隶属关系,因此,在签订委合同时,应具体、准确地载明其基本情形的条款,不可简称或代称。2、委托处置的事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置。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处置的程度要清晰、明确,不可含糊不清。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
    2023-03-17
    131人看过
  • 担保人在何种情况下需要负起贷款责任
    一、担保人在何种情况下需要负起贷款责任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能偿还的,债权人才能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若是连带保证,只要还款期届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也可以同时要求担保人偿还借款。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有哪些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贷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12-20
    128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除依照本章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除依照本章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承运人未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2023-04-30
    48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交通事故责任全部由一方负责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交通事故责任全部由一方负责交通事故由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有: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予减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
    2023-07-18
    152人看过
  • 2024什么情况下产生委托合同损失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产生委托合同损失赔偿责任在上述四种情况中,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三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一)第一种情况实际上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二)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1、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2、受托人的过错就是违反了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应尽的义务,受托人越权而造成委托人损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受托
    2024-04-01
    349人看过
  • 在酒里下毒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一、在酒里下毒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1、在酒里下毒可能会因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故意杀人未遂的犯罪构成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根据犯罪构成的形态,可以将犯罪构成分为基本的犯罪构成和修正的犯罪构成。基本的犯罪构成一般是由《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是由《刑法》总则修正规定的犯罪构成。3、故意杀人未遂是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仍按故意杀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具体如何判决还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故意杀人未遂主要有对象不能犯、手段不能犯、客观不能犯、主观认识错误等四种类型。(1)对象不能犯:属于对象不能犯得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还
    2024-01-24
    42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交强险需要不负责责任
    这些情况下交强险不负责,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责任: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一、酒驾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交强险责任保险公司一般不对醉酒驾车中的受害人承担交强险责任,不会赔偿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在下列情况交强险可以不赔偿: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故意肇事的。二、无证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会赔付吗无证驾驶保险是不赔偿的。根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同时对于财产损失,交强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07
    10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需要对工人职业病负责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由武平县某矿山企业支付劳动者曾某职业病诊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一审判决。曾某分别于2004年3月至2007年4月、2009年3月至5月、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期间在武平县某矿山企业从事开电瓶车工作。在此期间,武平县某矿山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未与曾某签订劳动合同,亦未依法为曾某缴纳工伤保险。2011年12月,曾某感觉身体不适入院治疗,经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矽肺病贰期,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曾某患煤工尘肺病,属工伤,龙岩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曾某因工伤残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曾某向武平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武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曾某不服,诉至武平县人民法院。武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武平县某矿山企业支付劳动者曾某职业病诊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2023-05-05
    440人看过
  • 车主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负连带责任
    关于车主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几种情形概述如下:首先,雇佣关系中所雇佣的人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在此种情况下车主须负担连带责任;其次,若机动车的拥有者将其出租或者有偿借用他人时,所致交通事故倘若存在业主方面的过失,同样需要车主承担连带责任;最后,当机动车辆以挂靠形式活动时,被挂靠人也可能因该行为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而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08-02
    16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
    • 法人委托人要负什么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法人委托他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
    • 什么情况下导致被害人自杀需要负刑事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5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导致被害人自杀的需要负刑事责任: 1、因强奸行为而引起被害人自杀; 2、因非法拘禁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3、因拐卖妇女、儿童而引起被害人及其亲属自杀; 4、因非法搜查导致被搜查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因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6、因暴力取证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
    • 人受负责人口头委托签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9
      对于接受委托一方,不论是口头委托,还是书面委托,都有两方面的责任需要负责,第一是对于委托人负责,因为这是做人做事的准则。第二就是对法律负责,因为我们都要做守法公民。
    • 如果跑路的情况下,经办人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2
      理论上,如并未有过错责任的,则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 在过当的情况下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并依据这些罪名定罪量刑,但应当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