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据自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2:00:34 489 人看过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了民事诉讼的自认制度。自认即在民事诉讼中,对他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不为争执或表示承认。证据规则中的自认,一般由以下要件构成:

1.自认须在诉讼进行中,即在诉讼开始后和诉讼结束前作出。该要件为自认成立的时间要件,它要求自认作出的时间必须是在诉讼进行中,而非诉讼开始之前或诉讼结束之后。

2.自认的对象为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主要事实,且自认的事实须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相一致。

首先,自认的对象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非诉讼请求或适用法律的意见等,诉讼请求的承认是认诺,适用法律是由法官来决定的。

其次,自认的事实是案件的主要事实,而不是间接事实或辅助事实。

最后,一致性体现为两种方式:

(1)自认当事人作出与对方相一致的事实陈述;

(2)自认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承认。

(3)自认须为后陈述者作出。所谓自认是自认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主张之事实的承认,所以自认必须有自认对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在先,而后有自认当事人自认。

(4)必须是对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陈述,或承认其为真实。此要件的关键点是:承认或陈述的事实于己不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证据自认相关文章
  • 民事案件电子数据证据有哪些
    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人际交往、商品交易在网络上进行,当发生纠纷,我们该如何保存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呢。民事案件电子数据证据类型有哪些?电子数据证据类型我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解读: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认定了民事审判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但是,在该法律条款中,并未对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的类型给予具体界定。为此,该司法解释细化了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的具体类型。在以往的案件中,由于电子数据证据相对比较隐私,又可能遭到篡改,所以一般都采用慎用的方式来作为证据。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些证据应逐步吸纳到司法证据中来。对于博客、微博客等电子数据证据,由于很可能有第三方证人会看到,所以在取证时相对容易,而像短信、电
    2023-06-14
    102人看过
  • 几种特殊的民事证据自认
    (一)诉讼外自认。顾名思义,诉讼外自认是相对诉讼上自认而言的,是指在有关诉讼程序之外或其他诉讼事件中,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所主张对其不利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证据规定》没有就诉讼外自认作出相应规定,可见,我国目前对当事人在诉讼外作出的对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不以自认对待,即这样的承认不当然产生自认效力,不能成为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法定事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这种承认应当比照一般的证据进行正常的举证和质证,最终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审判人员据情酌定。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将他方当事人在诉讼外的承认提供给法院,在案件审判过程中,这种承认又为他方当事人所确认,那么,此时作为诉讼外的自认便取得了诉讼上自认的属性,自当产生自认效力。一种较为典型的情况是,对于本案当事人在其他案件审理中所作的诉辩陈述应当如何对待。笔者以为,对此可视为本案诉讼中的自认。当然,本案如果将他案中当事人的诉辩
    2023-04-25
    175人看过
  • 犯罪人员自首需要证据吗,自首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一、犯罪人员自首需要证据吗报案后,有人自首,还是需要取证,因为单有嫌疑人口供,没有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二、自首认定的条件有哪些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2024-01-28
    95人看过
  • 空白票据有哪些构成要件
    (一)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没有欠缺绝对应记载事项的票据是完全票据,不存在空白票据问题。空白票据之所以称为空白票据,其原因为出票人出票时绝对应记载的事项未记载完全。要构成空白票据,就必须有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欠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不会影响票据的效力,即使没有进行记载或记载不完全,持票人仍可以行使票据权利,未记载的事项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常见的空白票据欠缺事项包括欠缺金额、签发日期或到期日、收款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及被保证人名称等。(二)具有票据行为人的签章依据票据法基本原理,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人才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空白票据实际上是持票人在取得票据后补填票据绝对应记载事项后,原已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依填充的事项确定票据义务的一类票据。票据如果没有行为人的签章则不能确定权利义务主体,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空白票据的签发可以欠缺票据法上其它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但不能没有出票人的签章。空白
    2023-06-14
    235人看过
  • 自首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立功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呢
    一、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自愿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接受审判的行为。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分子投案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能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基本条件。三、自愿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立功的条件:一、立功的时间,要求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二、立功的表现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2、提供重要线索。三、立功的效果,立功表现形式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有所不同。《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
    2024-05-03
    439人看过
  •  构成民事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受损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故意或过失,无论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1.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的行为;2.受损事实的存在;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故意或过失,无论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民 事 侵 权 行 为 的 要 件 有 哪 些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要件包括:1. 存在侵害行为: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他人损失已经受到实际侵害,或者即将受到侵害。2. 侵害人存在过错:侵害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侵害了他人的权益,但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3. 侵害行为与权益损害之间有因果
    2023-09-04
    218人看过
  • 构成民事责任的要素有哪些
    一、构成民事责任的要素有哪些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民事主体的权利因某些行为或事件而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权利主体只能在受损的情况下要求法律救济;2.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禁止性或者命令性规定的行为。除了特别规定外,行为人只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与物体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前因后果之间的必然联系;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二、承担民事责任的八种类型是哪些承担民事责任的八种类型如下:1.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4.修理、重作、更换;5.继续履行;6.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8.赔礼道歉。三、民事责任的特征是怎样的1.强制性。民事责任的强制性是其区别于道德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的基本标志。2.
    2023-09-05
    387人看过
  • 构成盗窃罪的事实需要哪些证据
    首要的关键证据是可以直接证实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行为的确凿证据,例如在监控录像中捕捉到了其盗窃全过程的画面。其次,物证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如被盗物品的实物证据。再次,证人证言同样具有关键性作用,这些证人目睹或者了解与盗窃案件有关的具体情况,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将作为法律依据之一。除此之外,犯罪嫌疑人本人的供述及辩护也是重要的证据来源,倘若他/她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无疑将成为最有力的指控证据。另外,对于确定被盗财物价值的价格鉴定结论也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定罪以及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2024-07-27
    490人看过
  • 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2、客观要件(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不能一律视为强奸。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也就是说行为人有没有利用这种特殊的关系,如果没有使用这种关系,双方完全是自愿发生性行为,则不以强奸罪论处。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2)强奸罪在客观上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也是构成
    2023-06-03
    318人看过
  • 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民事违法行为有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侵犯国家的、集体的财产的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的行为三种。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首先是要求民事违法主体侵害了他人受到民事法律保护的权利,其次要求行为确实违反了民事法律的规定。一、民事违法行为有哪些民事违法行为有三类,即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侵犯国家的、集体的财产的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根据当事人所负的义务不同,违法行为有违法的作为和违法的不作为两种。违法的作为指实施法律禁止做的行为;违法的不作为指不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可能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二、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民事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的要求:1.侵犯他人
    2023-07-04
    427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刑事自诉需要哪些证据
    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刑事自诉需要哪些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
    2023-04-22
    219人看过
  • 民事证据认定规则有哪些规定
    一、民事证据认定规则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第六十四条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
    2023-08-04
    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自认效力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中自认效力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自认效力为以下几点:1.自认方: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其约束力来自于诚实信用原则及禁反言原则,同时效力及于二审。2.自认相对方: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3.对法院效力:法院须以当事人自认作为判决依据,这是源于当事人主义中的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自认规定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它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中国证据法中所说的自认是在诉讼过程中的自认。二、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
    2023-07-06
    415人看过
  • 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罪要哪些证据?
    一、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罪要哪些证据?1、认定构成强制猥亵罪成立,需要的证据包括猥亵行为人的口供、见证者的证词、物证、书证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
    2024-01-12
    120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证据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不进行争执的意思表示。 自认制度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独有的程序价值。... 更多>

    #民事证据自认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自融, 自融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自融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
      自融,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平台”)的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通过网贷平台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或用于自身企业的发展,或为自己所用投资其他社会项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项明确禁止“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自融”的构成要件:1、融资主体是网贷平台的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2、网贷平台吸收资金,拥有自己的资金池。3、资金募集对象是不
    •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4-21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4、行为人的过
    • 重婚罪构成要件和证据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8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二、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证据构成要素有哪些辨认笔录的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30
      辨认笔录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证据中的一类,一般认定为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 民诉中对证据效力的承认,够不构成自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1、对证据效力的承认不一定构成自认;证据有很多组,有各自的证明力;而自认是指对不利于你方事实的承认或者是认可对方的诉讼请求;因此对证据效力的承认不一定能够成自认;2、如果是关键证据,承认了证据的效力,对方的诉讼请求极有可能得到支持,这种情况下,应该有自认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