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拆迁纠纷中被拆迁人的身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31 08:32:30 146 人看过

一、如何确定拆迁纠纷中被拆迁人的身份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二、房屋拆迁纠纷应该找哪些部门求助解决

拆迁纠纷可以找拆迁的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n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n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作为被拆迁人如何确定征收拆迁的合法性
    作为被拆迁人确定征收拆迁的合法性可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拆迁程序上是否存在违法点;拆迁决定是否予以公示等。一、集资房拆除如何赔偿赔偿拆除房怎么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
    2023-03-24
    394人看过
  • 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即: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2、附属设施补偿值(普通单元式楼房没有此项);3、超额土地补偿值(平房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即容积率<0.65、则土地超额部分补偿;4、附属物及装修补偿。其中1=房屋所在区位的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综合修正系数(由专业评估师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环境、朝向、年代、楼层、配套设施、使用状况等因素修正确定);2=所在区位普通单元式楼房的市场平均价格×0.38(平房);3=(占地总面积-总建筑面积/065)本区位平房的市场价格×50%;4=先由拆迁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再由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确定。
    2023-04-22
    441人看过
  • 谁是拆迁纠纷中的被告?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动迁补偿可以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以人民政府为被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承租人的拆迁款兄妹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分割,被征收入限定为所有权人,对承租人在征收补偿中的利益未予考虑。相关法律知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023-07-02
    462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该如何做好拆迁谈判
    1、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做好拆迁谈判。面对拆迁谈判,最重要的是做好准备工作,了解谈判的总体框架。谈判的内容(我们想说的是内容的主体,最好有一个清晰的大纲,并且了解清楚。)2。谈判步骤(谈判应经过哪些阶段,以及如何把握每个阶段的重要节点来控制局面)。)谈判条件(如何加强我们想表达和传达给收集者的内容,从而对收集者产生威慑作用并使其接受)。)二是要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和氛围。在最平和的状态下,与拆迁方“聊聊”安置补偿,从博弈心理出发,转变思维方式,以“和谐”取胜。第三,要有说服力的谈判能力。拆迁谈判有时在了解对方的基础上发展为辩论、反击和对抗,利用对方的弱点发动攻势,以高压气势和尖锐论据进行追击。(4)应该有证据保证最低限度。证据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角色”。有了证据的存在,法律才能得到完美的实施。特别是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能提供分析依据和原则依据,就能主动出击,成为谈判趋势的引领者。二是对房
    2023-05-31
    81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被告的认定方法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利益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
    2023-07-07
    125人看过
  • 征地拆迁纠纷怎样确定被告
    一、征地拆迁纠纷怎样确定被告?征地拆迁纠纷的被告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要对拆迁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征地拆迁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征地拆迁纠纷被告有哪些义务?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3、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四、征地拆迁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一)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24-02-01
    363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搬迁费如何确定
    房屋拆迁中搬迁费一般由拆迁人按照实际搬迁所需进行支付:1、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2、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3、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4、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六盘水农村拆迁补偿政策计算方法二(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备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
    2023-06-28
    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房产拆迁赔偿份额确权纠纷
    房屋拆迁赔偿份额确权纠纷如何解决: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
    2023-08-05
    204人看过
  • 拆迁民事诉讼中被拆迁的房子受损修复纠纷如何申
    拆迁财产损失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不服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
    2023-08-16
    120人看过
  • 公租房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安置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可以获得临时的安置补偿,而具体怎样安置由双方协商确定。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
    2023-04-05
    456人看过
  • 在湖北省,拆迁人的拆迁范围如何确定?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拆迁。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商确定。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二、申请拆迁许可证要具备什么前置条件实施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维护国家和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拆迁人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应具备下述五个条件:(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是政府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2)
    2023-06-24
    481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如何维权之强制拆迁的流程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
    2023-06-08
    380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的确权申请研究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房屋确权纠纷如何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房屋确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
    2023-07-06
    280人看过
  • 如何准确确定拆迁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如何准确确定拆迁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按件收费】一般无财产争议性质的案件,都是采取按件收费的标准进行的,根据不同的案情收费一般在5000—20000。【计时收费】一般在律师提供前期咨询服务的时候都是计时收费的,根据咨询案件类型不同、复杂程度不同,一般收费是200—500元一小时。【按标的额收费】案件存在财产争议的,一般以诉讼标的为基础,按比例收取律师费。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分8%—10%,最低一般不低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7%;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二、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
    2023-09-01
    2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被拆迁人如何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被拆迁人想要确定自己拿到手中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的话只能进一步的了解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了,如果拆迁补偿款和本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是相吻合的,这样的拆迁补偿标准就是合理的,政府前期对房子的丈量等工作就是为了精确拆迁补偿费。
    • 拆迁中房屋被拆迁后如何确定遗产继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4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办理过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的权益与被拆迁人的权益如何界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06
      (1) 房屋的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 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管理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 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
    • 拆迁中如何确定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资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房屋承租人是否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必需当事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虽然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者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这就给被拆迁人单独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领取应当属于承租人所有的补偿款项提供了机会。为简化拆迁法律关系、实现快速拆迁的目的,拆迁人往往在
    • 作为被拆迁人如何确定征收拆迁的合法性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26
      除了从程序上看是否存在违法点,还需要从根本上来看,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其次征收决定书是否含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是否有风险评估报告,专户存储证明等。若是拆迁本身合法,但是补偿不合理,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