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及办理程序: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住房类
1、在本省范围内直接向开发公司购买自住房的:
①首付款发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开发公司的专用账户;全额发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账户。
②购房合同原件(一年内);
③购房发票原件(首付20%以上);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2、在本省范围内购买二手自住房的
①不动产权证(一年内);
②契税完税证和购房发票;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3、在本省范围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
①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国土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土地发票(如果是宅基地自建的提供户口证明);
③住建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一年内);
④预算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
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4、在本省范围内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产证;
②危房鉴定书;
③住建部门出具的准建证(一年内);
④预算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
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5、在本省范围内拆迁安置房的(提取额为超出置换面积部分需购买的房款额):
①拆迁补偿协议(产权置换);
②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购房相关票据;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注:
①以上1-5项情况有购房贷款的需优先还贷提取;
②可以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与购房人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帐户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余额(保留十元以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发生费用的总额。需另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同本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或公证书)、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6、首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扣款满半年以上)的:
①贷款合同(只有商业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
②本人身份证;
③商贷或异地贷款的需在贷款银行打印贷款余额清单
注:在本市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只需原件,不用复印。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第二次公积金还贷提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商贷或异地贷款的仍需在贷款银行打印贷款余额清单。
7、物业费提取的:
①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贷款银行盖章;
②当年物业费发票;
③本人身份证。
注:第二次提取(住房无变化),只提供当年物业费发票和本人身份证。
8、支付房租的(每月提取额为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0%,最高不超过720元/月):
①梅州市、梅县区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②房屋租赁合同;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注:第二次提取(住房无变化),提供梅州市、梅县区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原件(一个月内有效)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9、加装电梯的:
加装电梯负责人先过公积金中心备案,所需材料:
①规划局、报建资料;
②施工合同和购买电梯发票;
③分摊费用协议书;
④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备案后客户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房产证或贷款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②本人身份证。
非住房类
1、退休职工的:
①退休证或退休相关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
2、职工死亡的:
①死亡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
②继承人或授权代办人身份证;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市级医院鉴定证书;
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
③本人身份证。
4、单位破产、转制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或账户封存满一年且无其他单位继续缴存的:
①政府批准单位撤销、转制文件或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
②本人身份证。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①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书;
②本人身份证(若身份证未显示外市的,需提供户口证明)。
6、出境定居的:
①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件;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7、职工调离本市的:
职工现缴存地(转入地)如果上线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请在现缴存地申请,如果没有上线“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请带以下申请材料来中心(转出地)申请:
①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帐户证明和工作调动证明;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
8、重大疾病的(提取额为自费部分):
①凭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
②医院相关治疗费用凭证(一年内有效,包括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离婚证),直系亲属需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注:以上1-8项情况有购房贷款的需优先还贷提取。
9、职工本市工作调动的(转移):
①工作调动证明;
②本人身份证;
③新工作单位账户账号;
注:
①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配偶贷款、物业费、加装电梯费用等,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④委托本单位代办的,提供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2、前台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开具支取凭证;
4、申请人凭提取申请表、支取凭证和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账。(建-行的需带公积金专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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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出境定居提取办理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27办理材料包括:(一)原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三)配偶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四)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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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申请及办理的程序和材料都是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061、对于正在上班的职工,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如果核实有效的话; 2、我们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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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及提取材料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1●提取条件:购买自有住房后,取得有效凭证三年内,可以去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的公积金,比如夫妻、父母、子女等。只要所有提取人都没有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就好。●提取材料:提取审批表、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如果还需要提取他人的公积金,还需要他人的身份证、相关的结婚证、户口本;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如果还没拿到房产证,那么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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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什么程序办理,提取公积金要哪些材料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时间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