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男方诉权探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6:00:32 426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二是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三是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一、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二、上诉的程序有:

1.上诉状的准备:

委托律师上诉的,上诉状至少准备五份,交被告人签字、按手印。一份由上诉人(被告人)留存,一份交委托人(被告人家属),律师卷里要保存一份。一份交上级人民法院,一份叫交一审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状,对方有几个当事人,还要增加几份上诉状。在押被告人自己上诉的,由于没有打字复印条件,只需要写一份上诉状。被羁押的不识字的,被告人要求上诉的,向一审法官提出,也可以向看守所提出,由看守所转告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派人做笔录。

2.上诉状的递交:

辩护人提交上诉状的,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的日期为上诉日期。原审人民法院负责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方当事人转交。原审人民法院负责将原审案卷,和有关证据,和上诉状一起移送上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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