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可以终止民事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20:04:04 439 人看过

即使已经立案侦查,但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民事判决未被依法撤销,当然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刑事立案侦查不影响生效民事判决的执行。

一、哪些情况不列入民事执行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二、民事诉讼执行中能进行调解吗

执行中法院不做调解了,但是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民事执行相关文章
  • 侦查人员在刑事侦查中应当执行回避吗?
    侦查人员在刑事侦查中应当执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一、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条虽没有从文字上直接表述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但其规定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无论从文义解释还是从立法精神来理解,均应当包括案发过程中和案发之后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侦查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无论是在案发时抓捕嫌犯,还是案发后进行勘查、检验、讯问等侦查活动,均属于“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必要时均可以出庭作证。公诉人可以提请勘验、检查笔录的制
    2023-06-27
    335人看过
  • 批捕后终止侦查走速裁可以走吗
    可以,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职务犯罪能走速裁程序吗职务犯罪符合一定条件的,是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如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的,适用独任制,由审判长一人担任
    2023-08-16
    390人看过
  • 刑事入狱民事需要中止执行吗
    因为刑事案件入狱的,民事案件需要中止,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还包括: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等。一、离婚诉讼中有一方不到该如何离婚诉讼中,原告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中止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五十条第四项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二、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关于中止审理的期限问题,即需等待中止审理之事由消除之后,法庭恢复审理,也就是中止审理并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期限。因为中止审理的事由包
    2023-06-23
    117人看过
  • 民法典中民事主体可以终止吗
    一、民法典中民事主体可以终止吗民事主体是可以终止的,主同民事主体终止的情形不一样,例如法人清算结束,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就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调整范围】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五十九条【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二、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分类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
    2023-06-19
    223人看过
  • 刑事二审退回侦查可以吗?
    一、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二审期间补充侦查,应属法律授权!刑事案件因抗诉进入二审后,检察机关是否享有补充侦查权以及补查所获证据的效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一直颇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刑事诉讼法既然没有明文规定,按照“任何公权力须来源于法律授权”、“任何公权力的行使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权原理,那么检察机关就不能依据补充侦查所获取的证据证明一审裁判错误,二审法院亦不能依据抗诉机关补查的新证据直接改判。1、在公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一般理解为是一审开庭审理之前的补充侦查。2、刑事诉讼法又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根据该条规定作为一审判决前补充侦查的法律依据是明确的。3、二审期间的补充侦查,刑诉法没有直接规定。
    2023-06-03
    467人看过
  •  是否中止民事审判过程中的刑事侦查?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需要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即在刑事案件尚未结案的情况下,需要等待刑事案件完结后再进行处理。同时,列举了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诉讼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人组织终止、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以及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等。如果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就可以恢复诉讼。遵循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在处理民事案件时,若刑事案件尚未结案,则需等待刑事案件完结后再进行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2023-09-08
    6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未终结国家赔偿可以申请吗?
    申请刑事赔偿,要以该刑事案件已经撤销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审判机关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无罪判决为条件。必须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且确定为无罪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案件侦查未终结”的,表明刑事诉讼并未终结,因此,不具备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刑事赔偿当国家机关对公民的人身羁押或者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在解除、撤销强制措施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者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后虽未解除、撤销强制措施,但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获得权力救济。二、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区别(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023-03-10
    123人看过
  • 终止侦查会通知吗
    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因此,公安局撤案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终止侦查应通知原犯罪嫌疑人。批捕后终止侦查走速裁可以吗可以,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当事人
    2023-08-01
    143人看过
  • 立案侦查终止了,再次立案检察院还可以立案侦查吗
    终止侦查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重新立案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立案侦查公民需要花钱吗?立案侦查公民是不需要花钱的,派出所不管是处理行政违法案件还是刑事违法案件都不允许收费的。所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不需要缴费。而公民到公安局报案则需要以下程序:1、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4、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5、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6、如所报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队管辖,有权要求接待人员作出说明和指导到相应部门
    2023-08-08
    291人看过
  • 被告被刑事侦查诉讼能中止吗
    可以,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
    2023-03-26
    451人看过
  • 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一、刑事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是指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能因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和处理意见需保守秘密而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准许。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和六机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人员应当告知他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有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
    2023-04-28
    115人看过
  • 刑事审判阶段可以补充侦查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审判阶段可以补充侦查,但需要人民检察院提出建议,法院才可以延期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2023-06-14
    435人看过
  • 刑事案件侦查中止后可否再追诉吗?
    一、刑事案件侦查中止后可否再追诉吗刑事案件侦查中止后是可以再追诉的;刑事诉讼规则中止侦查情形有: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中止侦查及恢复侦查的程序是: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以上是我对于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的情形有哪些问题的回复。二、侦查行为包括哪些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023-04-18
    140人看过
  • 刑事侦查二个月可以批捕吗
    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可以延长一个月。一、贪污案件检察院办案需要多久时间从公安机关到检察院办案时间:1、线索初查一般应在二个月内完成。2、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如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还可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再次延长二个月。办理审查批捕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案件受到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3、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报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二、逮捕之后多长时间起诉逮捕之后多长时间起诉:逮捕到起诉时间一般是两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具体规定如下所述:人民检察院办理直
    2023-03-15
    38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执行也称民事强制执行或者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依债权人的申请,依据执行根据,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债权人的民事权利的活动。 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执行名义确定的民事义务,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公权力,依法采取民事... 更多>

    #民事执行
    相关咨询
    • 终止侦查后重新立案侦查可以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5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 刑事立案侦查中止民事执行是否构成犯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4
      一般来说,刑事立案侦查不会中止民事执行,只有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人民法院同意撤销生效判决、裁定的,终止民事执行。《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
    • 刑事拘留终止侦查能获得刑事赔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4
      拘留终止侦查,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 刑事立案侦查后能否中止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9
      刑事立案侦查后是可以进行中止执行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合适的理由、如果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是很大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中止,但中上也是需要进行及时的申请,不然过了一般执法部门就不会再进行受理了。
    • 刑事立案侦查的立案审批是否中止民事执行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2
      一般来说,刑事立案侦查不会中止民事执行,只有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已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人民法院同意撤销生效判决、裁定的,终止民事执行。《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