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可以终止民事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0:04:04 439 人看过

即使已经立案侦查,但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民事判决未被依法撤销,当然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刑事立案侦查不影响生效民事判决的执行。

一、哪些情况不列入民事执行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二、民事诉讼执行中能进行调解吗

执行中法院不做调解了,但是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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