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经营者(名单见附件)未向交通部申请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应立即停止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不得与违规经营者订立协议运价,不得接受其提供的货物或者集装箱。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未依法登记的提单。交通部将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本机关提醒中国境内的货主,提高防范意识,不要接受未依法登记的提单,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特此通告。
交通部水运司
2007年6月14日
附: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15家公司)(UNLICENSEDNVOCCLIST,JUNE14,2007)交通部水运司2007年6月14日公布
序号
公司中文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1
上海凯旭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SHANGHAICASH-TRANSINTERNATIONALCO.,LTD.
2
韩中国际货运(上海)有限公司
KORCHINAINTERNATIONALLOGISTICS(SHANGHAI)CO.,LTD.
3
上海旸玺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SHANGHAIYOUKIINTERNATIONALFORWARDINGCO.,LTD.
4
上海昊联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SHANGHAIHAOLIANFREIGHTFORWARDINGCO.,LTD.
5
上海韩盟货运公司
PARTNERSLOGISTICSSERVICES
6
上海卓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SHANGHAIZHUOYIINTERNATIONALTRANSPORTATIONCO.,LTD.
7
中外通运股份有限公司
CHUGALINTERTRANSCO.,LTD.
8
丹麦运佳货运有限公司
PRIMECARGOA/S
9
法国班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BANSARDINTERNATIONAL
10
江苏圣鸿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JIANGSUST.LUCKINTERTRANSCO.,LTD.
11
飞力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FEILIINTERNATIONALTRANSPORTCO.,LTD.
12
苏州工业园区新运货运有限公司
SUZHOUINDUSTRIALPARKXINYUNTRANSPORTATIONCO.,LTD.
13
鸿运国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FORTUNEEXPRESSINT\LCO.,LTD.
14
可贸船运有限公司
COMAOSHIPPINGCO.,LTD.
15
富裕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AWARDSSHIPPINGAGENCY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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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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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将其在中国境内的船舶代理人、签发提单代理人在交通运输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公布事项包括代理人名称、注册地、住所、联系方式。代理人发生变动的,应当于有关代理协议生效前7日内公布上述事项。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及时将公布代理事项的媒体名称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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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保证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按照外国法律已取得经营资格且有合法财务责任保证的,在按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申请从事进出中国港口无船承运业务时,可以不向中国境内的银行交存保证金。但为了保证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清偿因其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以及支付罚款,满足《海运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政府主管部门与中国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就财务责任保证实现方式签订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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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怎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中国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海运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三)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四)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五)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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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提出提单登记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应当同时将申请材料抄报企业所在地或者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指定的联络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二)可行性分析报告;(三)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四)提单格式样本;(五)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还应当提交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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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经营者要怎么办理登记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8中国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海运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三)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四)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五)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