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讼中属于变更之诉还是撤诉之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2:32:43 334 人看过

变更诉讼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消除与对方现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例如,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要求解除销售合同的诉讼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本案尚未超过举证期限,变更诉讼请求是可行的。

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行为异议之诉有区别吗?

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既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时,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制度的设立除了是赋予第三人在其因故未能参加诉讼而最终权利受损时的救济诉权,其目的还在于遏制近些年来屡见不鲜的虚假诉讼。在这些虚假诉讼中,原、被告常常通过骗取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来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后仍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1.案外第三人可以同时享有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两种程序权利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一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其核心在于以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具有足以阻却执行程序的正当权利为前提,就执行程序中应当继续还是应该停止作出评价和判断,它不具有对生效裁判纠错的功能,无法解决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是否存在错误的问题;第三人撤销之诉解决的则是生效裁判的对错问题,旨在撤销、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

二是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中所确定的债权是否存在、数额多少、受偿顺序等实体问题有争议的,可通过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解决。这些实体争议,应限于生效裁判、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本身,而不涉及生效裁判、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形成的基础事实。据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完全可以并用。

2.案外第三人不能同时选择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两种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之规定,案外人申请再审,可分为“一般案外人”和“执行案外人”两种类型。一般案外人申请再审是对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享有物权,该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既可以是全部实体利益,也可以是享有部分实体利益。执行案外人申请再审,是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执行标的与执行标的物是不同的。执行标的物指向的是物;执行标的则是指执行对象,是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既可以是给付一定的财产,也可以是履行一定的行为。一般可以理解为:既包括所有权,又包括其它可转让权利;既包括财产权利,又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的财产权利。

可见,现行《民事诉讼法》对案外人的实体权利提供了撤销之诉和申请再审的事后救济路径。基于保护案外第三人权益同一目的,且二者均为了撤销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部分或全部判项,故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案外人申请再审程序虽并存,但不得并用。一旦选定,则不允许反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养关系相关文章
  • 继承纠纷属于什么之诉
    要注意下列问题:1.注意继承开始的时间。不仅要查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还要查明被转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2.被转继承人如丧失或其生前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丧失或其生前放弃继承权的时间。3.遗嘱继承中的转继承,还必须注意立遗嘱时间和遗嘱生效时间。4.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一、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注意什么?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
    2023-03-13
    309人看过
  • 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
    变更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了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可以分为实体上的变更之诉和程序上的变更之诉。实体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实体效果的请求。如离婚诉讼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产生当事人之间因离婚判决而导致婚姻关系消灭的实体法后果。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变更程序法律效果的请求,最典型的就是再审之诉。变更之诉的特点:1、当事人之间对既存的法律关系的存在并不存在争议,争议的是该法律关系是否应当继续存在下去或者以什么内容、形式存在下去。2、在法院作出变更判决生效之前,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仍然保持原来的状态。变更之诉是通过法院的变更判决来改变或者消灭现存
    2023-08-06
    145人看过
  • 变更抚养费属于什么之诉
    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提出诉的内容和目的不同,可以把诉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一、讨债的时候如何去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需要写好申请书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是债权人。(二)、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四)、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六)、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七)、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二、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 形成之诉怎么区分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
    2023-06-20
    106人看过
  •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是不是一样的?
    一、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是不是一样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是不一样的,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在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二、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所基于的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实体法律关系;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种实体法律关系;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
    2023-07-15
    38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之返还彩礼纠纷怎么处理?
    一、离婚诉讼中之返还彩礼纠纷怎么处理?离婚诉讼中之返还彩礼纠纷的处理,要根据是否符合条件而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二、彩礼纠纷开庭流程是怎样彩礼,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是要退彩礼的: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然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或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交往时的赠与这些都不算彩礼,是不退的。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
    2024-01-06
    161人看过
  • 确认之诉侵权之诉还是合同纠纷
    原始股投资者主张权利时,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不同的投资者可能有不同的诉讼请求。有的投资者可能是要求确认其股东的地位,向法院提起一个确认之诉;有的投资者可能会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返还投资款;有的发行公司存在回购的承诺,或者是分红的承诺,投资者可能要求公司履行承诺,这种承诺作为一种双方达成的协议,也不能说它是无效的。面对不同的诉讼请求法院怎么判决?如果确认投资者的股东地位或者判决公司履行回购承诺和分红承诺,意味着承认股份转让是有效的;如果判决公司侵权,又意味着转让是无效的。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时,法院可能遇到这样的矛盾,需要通过细则加以明确。第二个问题,就是债券转为股权的情形,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精神。公司最初没有发行股票,而是发行了债券,每个月给投资者一定的利息,到了一定时间没有办法继续支付利息,债券全部转成了股票,这种情况如何适用四部门《通知》,也值得探讨。最后一个问题是,法院可能因为不确
    2023-06-08
    110人看过
  • 变更之诉的诉讼费收费标准
    变更抚养权诉讼费和普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差不多。你之前离婚时的钱是多少,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费用也会在之前费用的范围。按《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中的其他非财产案件交纳,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
    2023-05-01
    281人看过
  • 起诉处理撤销权纠纷是什么之诉
    撤销权纠纷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法律关系的诉求。确认之诉的特点:(1)确认之诉以当事人之间对某一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为基础。(2)确认之诉的目的只是谋求对一定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司法认定。确认之诉并不预先确定法院裁判内容的强制实现,而只是一种通过法律关系的“公权性”确定来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3)法院对确认之诉的判决不伴有执行效力。而给付之诉具有执行力,变更之诉将形成力作为解决的重点。对确认之诉来讲,它是专门通过对法律关系司法认定来谋求纠纷的解决,并不要求当事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一、起诉处理撤销权纠纷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
    2023-03-28
    205人看过
  • 确认之诉与变更之诉的区别
    一、确认之诉与变更之诉的区别变更之诉与确认之诉的显著区别在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有争议,而需要法院加以明确;在变更之诉中,当事人之间对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无争议,而只是要求法院判决改变或者消灭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之诉与给付之诉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两种诉往往在同一个案件中并存。应将两诉合并审理,并--同作出判决。二、确认之诉的诉讼时效存在吗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就丧失该项请求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其适用范围仅限于请求权,而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所以确认之诉没有诉讼时效。三、确认之诉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一方当事人提出确认之诉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对方
    2024-03-22
    2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撤诉之后还要交诉讼费吗
    民事诉讼撤诉还要交诉讼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一、撤诉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撤诉需要提交撤诉申请书,需写明撤诉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申请撤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但在行政案件中,原告因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二、起诉离婚的钱能退回吗起诉离婚撤诉的,诉讼费退还一半。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会准予撤诉:(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三)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四)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
    2023-04-02
    4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变更之诉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有变更诉讼。如果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金额的确定,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增加原告义务或者损害原告权益。但利害关系人是原告,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行政诉讼后可以行政复议吗?真相:不行。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得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选择立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如何在行政诉讼中确定被告?1、行政诉讼被告恒定原则: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恒定为行政机关(即行政机关)。2、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得作为原告,只有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被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2023-08-18
    81人看过
  • 解除收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吗
    属于。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从诉的类型看,可以分为三种,即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形成之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25
    365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纠纷属于哪一种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婚姻家庭纠纷的一种类型,主要涉及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这类纠纷在离婚纠纷中较为常见,容易引发家庭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因此,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时,应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协商解决争议,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的一种类型。婚姻家庭纠纷主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包括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和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抚养费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财 产 纠 纷 阶 段 : 婚 约 同 居 纠 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结婚前,当事人可以就夫妻财产或者婚姻关系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根据该法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婚前财产。协议不成的,依照本法第一千零四十条的规定处理。在财产纠纷阶段,婚约同
    2023-09-04
    492人看过
  • 房产纠纷属于个人诉讼还是集体诉讼?
    一、房产纠纷属于个人诉讼还是集体诉讼?个人诉讼,就是只有一个原告,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集体诉讼,即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房产纠纷是个人诉讼还是集体诉讼主要是看开发商是跟一个人还是多数人发生纠纷。共同诉讼可以是在一开始就是共同诉讼,也可以是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在共同诉讼中,有时一人的诉讼行为虽未得到其他共同诉讼人的承认,但也可能会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引起一定的后果。在共同诉讼法院宣判后,共同诉讼人,如果有人不服,上诉审理法院仍需对整个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共同诉讼也可能废弃原来对所有的共同诉讼人的判决。二、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
    2023-06-04
    204人看过
换一批
#收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收养关系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属于变更之诉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30
      属于。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离婚诉讼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的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
    • 相邻权利纠纷是判给付之诉还是变更之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看在相邻关系中涉及到得是什么问题,何种诉讼是要看你维护何种权利而定的,而不是一定针对的是某种情况。一般来讲是侵权诉讼,不过换句话说,你要求对方提供某种便利或是给予某种方便等等,这个就叫做给付之诉,属于要求对方做出给予的行为
    • 夫妻分割共同财产属于给付之诉还是变更之诉。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要求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是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具体如下: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给付之诉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当事人提起给付之诉的目的,在于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二是给付之诉具有执行性,即法院作出的给付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履
    • 民诉诉讼之民事诉讼中离婚纠纷举证期限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7
      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的证明(、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
    • 离婚纠纷是否属于变更之诉,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2
      离婚纠纷属于变更之诉,因为离婚纠纷原告的诉求是离婚。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离婚纠纷就是属于当事人请求消灭双方之间夫妻关系的诉讼,所以离婚纠纷属于变更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