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调解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9:54:33 259 人看过

拆迁安置纠纷需要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调解,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制作书面调解书,调解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一、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消费者维权的方式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5、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

三、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围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调查的证据主要有:

(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3)涉及身份关系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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