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有义务偿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08:33:53 410 人看过

子公司的债务不会由总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

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子公司债务债权债务本人有义务偿还吗?

母公司、子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没有有义务偿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公司欠股东的债务子公司有义务偿还吗
    子公司与总公司无关。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一、总公司法人可以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吗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二、分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总公司申请破产的,分公司也需办理破产清算的事宜。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的,但总公司的破产债务可以以分公司的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清算结束后共同办理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
    2023-02-22
    78人看过
  • 分给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有偿还义务吗
    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没有义务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子公司的债务与母公司无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能申请破产。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辨别分公司和子公司需要根据他们的区别进行区分。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如下: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2、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
    2023-03-13
    59人看过
  • 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跨国公司,当子公司破产时,一子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还不够的情况下,母公司有义务偿还其不足部分。一、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能用子公司的资产来清偿母公司的债务,但对于母公司在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收入,是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二、母公司债务子公司需要承担吗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
    2023-02-27
    232人看过
  • 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
    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具体分析,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跨国公司,当子公司破产时,一子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还不够的情况下,母公司有义务偿还其不足部分。一、吸收合并公司注册资本如果两公司均为内资企业的,则对这一点并无规定,可以由母公司决定。当然如果地方工商局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比如“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操作意见》的通知”企业合并涉及企业新设或者存续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的,均须验资。这种情况,被合并企业如果亏损导致净资产小于实收资本的,则存续企业注册资本不能是简单的加总,否则就内资企业而言就会存在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或者其他可用作出资的财产补足差额。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虽然严格来说也是出资不实,但这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实务中多数不补足差额(实务中外商投资企业的吸收合并以同一控制下居多,一般都是为
    2023-03-13
    145人看过
  • 分公司欠债,总公司有补充偿债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不能独立行使民事行为,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以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应该偿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条【假冒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4-21
    440人看过
  • 子公司债务债权债务本人有义务偿还吗?
    母公司、子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因此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没有有义务偿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分公司与支公司的关系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3.受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
    2023-03-13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子公司债务总公司有义务承担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2
      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没有足额出资,否则子公司的债务不会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一家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对各自的债务负责,互不连带。
    • 子公司有义务偿还公司债务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6
      1、控股集团没有义务偿还子公司债务。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可以独立缴纳税款。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有义务偿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8
      子公司债务母公司是否有义务偿还需要具体分析,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跨国公司,当子公司破产时,一子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还不够的情况下,母公司有义务偿还其不足部分。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有补充偿债义务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8
      有的。 1、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九种情形,其中第(5)项规定的情形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可见《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把分支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同列为当事人资格的诉讼主体,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于分支机构的当事人能力予以确认。由于分支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自己名义从事与其法律
    • 分公司欠债总公司有补充偿债义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有的。 1、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九种情形,其中第(5)项规定的情形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可见《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把分支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同列为当事人资格的诉讼主体,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对于分支机构的当事人能力予以确认。由于分支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自己名义从事与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