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理由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26:27 498 人看过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后,要对被逮捕的嫌疑人进行讯问,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不变更逮捕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还可取保候审吗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不可以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共五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监视居住要逮捕);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存在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均可以取保候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4: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变更强制措施要公示么
    解除取保候审
    一、变更强制措施要公示么侦查机关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不需要通知报案人的,如果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办案机关。二、公安不出不立案通知书可以吗不可以不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2023-04-03
    217人看过
  • 不当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撤销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的;(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三)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八十一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第八十三条对被羁押的被告人需要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的,应当将变更强制措施决定
    2023-06-14
    37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包括限制人身自由?
    限制人身自由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人受伤的,若程度较轻,不构成犯罪,可能只涉及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若成立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成立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责令改正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责令改正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如下: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2、行
    2023-07-06
    256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法律条款
    变更强制措施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其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决定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公安变更强制措施得领导签字吗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时,要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一般需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经批准后,才能变更强制措施。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保证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情况发生变化,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公安机关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自发现保证人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之日起三日以内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第一百二十三条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应当经县级以
    2023-08-04
    364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多长时间
    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一、公司股权被冻结期限是多久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存款(账户)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一年,查扣动产期限最长可以为二年,查冻其他财产(如房地产、股权等)的期限最长可以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9条适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
    2023-06-22
    184人看过
  • 收到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能否申请复议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可以申请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
    2023-04-13
    50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不当强制措施变更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2024-05-11
    68人看过
  • 审查起诉强制措施的变更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强制措施的变更是什么?审查起诉强制措施的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情况的变化而改变已采取的强制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査、起诉、一审、二审的被告人,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办法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在司法拘审期间,被拘审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此处法律为狭义的概念,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前提下,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对公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在刑事强制措施中,逮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羁押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
    2023-06-03
    414人看过
  •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的什么,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一、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的什么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项诉讼行为。同时也要求案外人员遵守诉讼秩序,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诉讼活动的进行。否则,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以排除干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以下特点:1.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排除妨害,保证民事诉讼顺利进行。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既包括审判阶段也包括执行阶段。3.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案件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外的人例如旁听群众。只要他实施了妨害诉讼秩序行为,阻碍了诉讼的正常进行,法律都要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第四,在适用对妨害民事诉讼
    2023-06-25
    385人看过
  • 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
    一、法院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1、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二、哪些情形可以刑事拘留(一)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二)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
    2023-06-17
    296人看过
  • 违反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
    一、违反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由谁决定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变更刑事强拆措施的,由侦查机关作出决定,如果需要逮捕的,由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二、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规定1
    2023-06-17
    357人看过
  • 哪些人员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人员是哪些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以下四种情形后,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2023-06-14
    95人看过
  • 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如何变更
    发现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发现后及时予以变更;或者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后,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是否予以变更。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如何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
    2022-06-29
    387人看过
  • 两次传讯不到案,变更强制措施
    一、二次传唤的后果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二次传唤是正常的司法审理程序,犯罪嫌疑人第二次接受传唤的,如果仍然不按时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传,强制嫌疑人到案,一般是不会拘留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
    2023-03-11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前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被拒绝后并不影响继续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此外,检察院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审查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人民检察院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将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改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可能判处的刑罚、是否有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是否有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在审
    • 强制措施的变更是指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4
      情形带来的相关内容介绍。对于超期羁押变更,我们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就行决定。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当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直接逮捕。
    •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能否提出复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2
      不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可以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接受行政机关的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不接受行政强制措施的;或者不接受许可证等证书变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取保候审不予变更强制措施还能不能上诉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30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监视居住要逮捕)(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险;(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可以取保候审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