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34:59 253 人看过

案由

被执行人(单位)

住址

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职务

执行时间

执行地点

被邀参加人单位或住址

被邀参加人单位或住址

执行人记录人

执行项目

执行记录

被执行单位代表或被执行人签名:

执行人签名:被邀参加人签名:

《执行笔录》

《执行笔录》是依法执行《强制拆除(清除)决定时,在执行现场对执行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

制作《执行笔录》注意事项

1、案由:应表述为违法人违法行为适用案由案

2、被执行人(单位):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

3、执行时间、执行地点:应准确填写。

4、有被邀参加人的:填写其姓名和工作单位全称。

5、执行人应填写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的姓名,记录人同样应为执法人员,可以是执行人之一。

6、执行项目:简单明了地填写具体执行项目内容,如拆除违法建设某某(建筑面积多少平方米)

7、执行记录:是〈执行笔录〉的主要部分,必须按照执行过程,记录现场情况和有关的处理情况。重点是点验执行标的,对执行现场物品列清单进行登记后,将其交被执行人签收。被执行人拒签或不在现场的,由被邀参加人签字证明,将物品留在现场或带回后通知被执行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对执行现场进行拍照的,将现场照片附后。笔录结尾部分如有空白,应顶格写明以下部分空白。

8、笔录制作完毕由执行人签名,并交由被执行人阅读。被执行人无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并由被执行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在笔录结尾部分写上记录属实等字样。笔录中若有漏记或错记,应允许被执行人补充或更正,并让其在补充或更正处签名或摁上指印。

9、被执行人拒绝签名的,执行人应在笔录中说明。有被邀参加人的,由被邀参加人同时在被执行人签名栏内说明情况并签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笔录相关文章
  • 最新襄樊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第二十九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拆除经有关部门批准建造使用不到两年的临时建筑,可根据使用时间给予重置价格10%至50%的补偿。拆迁范围内的临时摊位、摊点、售货亭等,由批准设点部门负责转移或拆除,不予补偿。拆除石棉瓦、油毡等材料搭建的临时构筑物按临时建筑的补偿规定执行。拆除由规划、土地、市容等管理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和未定期限已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三十条拆迁补偿采取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建设部颁发的《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对于被拆除房屋的室内装修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估价后给予适当补偿
    2023-05-01
    126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襄樊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部门: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襄樊政办发[2004]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了切实做好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曹敬兰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兴建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清宇市经委副主任毕冬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谢佳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琼市农业局副局长万乐华市商务局副局长叶恒波市卫生局副局长陆勤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陈宝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本忠市水利局副局长黄景智市林业局副局长文建兵市粮食局副局长林申襄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家琦市教育局副局长谢家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政策,组织实施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提出食品安全监管阶段性工
    2023-06-07
    69人看过
  •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社会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的通知
    襄城、樊城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提高我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和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0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市区社会保险实行统筹管理,建立市直和城区统一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面向所有单位及其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区社会保险实行统筹管理的必要性对市区社会保险实行统筹管理,是理顺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形势,全面推进我市国企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加快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襄樊的重要内容。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
    2023-06-09
    379人看过
  • 周建刚与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城管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纠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8)武行终字第68-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周建刚。委托代理人陈卫红,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法定代表人陈海军,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安立勇,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张勘,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夏军勇,该办事处主任。委托代理人郭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赵堂辉,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周建刚不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周建刚诉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以下简称江岸区城管局)、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后湖街办事处(以下简称后湖街办事处)城管行政管理及行政赔偿一案作出的(2007)硚行初字第31-1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2月26日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3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周建
    2023-06-06
    78人看过
  • 襄樊市水利工程招标开标、评标和中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开标、评标和中标工作的管理,规范开标、评标和中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襄樊市水利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一)具体范围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利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二)规模标准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但分标单项合同估
    2023-06-07
    191人看过
  •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如何送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执行。当事人提供送达地址或者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按照其提供的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送达。采取直接、留置、邮寄、委托、转交等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通过报纸、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告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方式(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理人或书面指定的代收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上述有关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023-04-27
    390人看过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象和条件第三章额度、期限、利率第四章贷款程序第五章担保第六章保险第七章偿还第八章附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二年六月十九日襄樊市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市区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有关管理工作。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为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本办法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单位及职工个人依法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来源,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
    2023-04-22
    389人看过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如何规定?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权如何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二、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什么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1)同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
    2024-02-05
    305人看过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12-23生效日期:2001-12-23发布部门: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襄政发7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襄樊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发展,加快旅游大市建设步伐,把襄樊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根据《湖北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财政为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而建立的专项资金。第三条专项资金的来源:(一)市政府自2001年起,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000万;(二)上级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
    2023-06-05
    427人看过
  • 襄阳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法规标题】襄阳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令2013年第29号【颁布时间】2013-5-23【失效时间】《襄阳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5月13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23日起施行。市长别某雄2013年5月23日襄阳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襄阳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确保市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治理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含襄州区,下同)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条市建委负责本市市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申报、征收和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排水设施收费监理处按照市
    2023-04-24
    297人看过
  • 襄樊市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报建暂行办法
    各县(市、区)经贸委、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装饰市场秩序,加强对装饰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襄发[2001]27号文件精神部第十四号令,市局制定印发了《襄樊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暂行办法》等9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望切实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市局报告。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室内装饰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加强装饰市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襄樊市境内的行政区域。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室内装饰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室内装饰用品的成套供应与陈设布置、环境设计及施工等。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室内装饰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总造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施工、监理、配套及总造价300万元(含300
    2023-06-10
    104人看过
  • 襄樊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市区经济建设用地,加快襄樊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2005]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是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实施城镇规划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将农民(含近郊居民,以下统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近郊居委会,以下统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的行为。第三条凡在襄樊市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本办法。大中型水利、水
    2024-01-24
    234人看过
  • 襄樊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发布部门: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关于印发《襄樊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襄樊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职工都有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各县(市
    2023-05-03
    272人看过
  • 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
    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2-09-25生效日期:2002-09-25发布部门: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襄政发[2002]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和探索,繁荣和发展社会科学事业,更好地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式出版的社会科学专著、译著、工具书以及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等方面成果的奖励活动。第三条为体现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重点奖励对本市经济发展和社
    2023-06-08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笔录是司法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对有关情况所作的记录。 通常在执行公务时由执法人员制作和填写,作为执行过程的证据和资料,供司法机关参考。 执行笔录的内容可能涉及案件的细节、执行过程、当事人陈述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执行笔录应当真实、准确、... 更多>

    #执行笔录
    相关咨询
    • 湖南省襄樊市襄城市城中村撤乡并镇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3
      纳入城市规划区征收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一些地方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找出改造地块房屋破旧,基础设施差,所以补偿低等等借口,那么改造地块房屋拆迁究竟应该怎么补偿呢? 结合改造地块房屋的不同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拆迁之时,被拆迁房屋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精神,结
    • 襄樊市个人住房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1
      因转让、出租自住房屋造成居住困难或将原居住房屋改为其它用途的,不得申请新建、扩建房屋。
    • 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什么性质的城市管理行政部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1
      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六年三月二日发布的《邵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第四条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为市城管执法局)是邵阳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独立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区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管理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 市场管理城管执法与行政强制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1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在所有文明的国家中,行政机关被授权强行撤出即将倒塌的房屋中的居民,拆毁建筑物以制止火灾的蔓延,宰杀染有某种疾病的牲畜,拘留(约束)肉体或精神状态对同胞公民的健康或生命有危险的人。
    • 襄阳市樊城区2016年产假几天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18
      产假最多休12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规定产假30天。法律规定:《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晚婚市民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15天的已婚女性晚婚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配偶10天的护理假期的结婚假期、产假和护理假期视为上班、工资、奖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