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被撕毁,新生儿夭折事件引发法律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40:46 211 人看过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个新生儿出生后不久就夭折,情绪激愤的新生儿母亲与医院有关人员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医院有关人员撕毁部份病历,为此,矛盾激化,引发诉讼。8月25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2007年7月29日,孕妇陈红娟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某医院住院分娩,经医院诊断,有阴道分娩条件。医师按诊疗常规可静滴缩宫素加强宫缩阴道分娩并把情况告知陈红娟的家属,陈红娟的家属不同意阴道分娩,要求剖宫产。当日4时20分,签字手术及输血同意书,6时16分,行剖宫助娩出一成活女婴,体重2600g.

但是医师发现新生儿出生后情况不妙,新生儿全身皮肤轻度青紫,四肢端冷,于是请儿科主任会诊。然而新生儿情况继续恶化,呈浅昏迷状,出现了全身皮肤苍白紫钳,刺激不哭不动,心率低纯,肘膝部位以上冰凉等严重状况。医师即采取抢救措施,20时50分,新生儿呼吸停止,医师持续抢救至22时20分,新生儿心跳、呼吸停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新生儿就这样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这让陈红娟与家人悲痛万分。次日,陈红娟家人向医院讨要说法,情绪激愤的陈红娟家人与医院有关人员发生激烈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医院的有关人员撕毁部份病历。为此,矛盾激化,陈红娟家人当即向罗城县公安局报警。

2007年8月2日,经广西医科大病理教研室对新生儿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认定新生儿死亡原因为颅内蛛网膜下腔出血,并胸缐显著气性囊肿压迫心脏及大血管导致缺血缺氧性脑病而抢救无效死亡。

由于双方协商未果,2008年7月21日,陈红娟与丈夫郑绍雄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城某医院赔偿其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医院向罗城法院申请要求对该事故进行鉴定。经法院委托,河池医学会于2008年10月17日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罗城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本案陈红娟女儿出生后颅内蛛网膜下腔出血,这是一种抢救成功率低、死亡率很高的疾病,但医院在对陈红娟女儿的治疗过程中,存在手术不及时,对产妇的产程观察不够到位等违反医疗常规行为,致使陈红娟女儿死亡,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加上医院的有关人员在事发后撕毁部份病历资料,造成病历资料不全,对事故的鉴定有一定的影响,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对医学会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的结论意见不予采纳。

罗城法院据此判决:罗城某医院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陈红娟、郑绍雄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等经济损失30129.47元。驳回陈红娟、郑绍雄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罗城某医院不服,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医院的主要理由:一是医院有关人员撕毁的是没有装进封存的多余资料;二是已封存的病历资料呈医学会鉴定时,并没有影响医疗事故鉴定,且陈某夫妻对鉴定结论无异议。三是医学鉴定认为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但一审判决医院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明显有失公平。

河池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医学会鉴定医院在本案医疗事故中承担轻微责任。但是,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双方当事人产生争执时,医院作为医方竟然无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的规定,撕毁了部分病历,造成交付医学会鉴定的病历资料不全,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医院在上诉中称陈红娟、郑绍雄对鉴定结论无异议。而事实是,在一审开庭审理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时,陈红娟、郑绍雄明确提出鉴定程序有问题、结论不真实的异议。因此,一审判决对医学会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的结论意见不予采纳,而确认医院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是公平合理的。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实体处理正确,应当予以维持;罗城某医院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河池市中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胎儿夭折遗产该如何继承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应按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人配偶、子女、父母份额均等的原则分割、继承。为保护胎儿的权利,《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涉事医生撕毁了原始病历当负什么责任?
    内容:欣欣命中多舛,出生时被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建议二年后手术治疗,手术成功将和正常儿童无异。2015年春天,经人介绍,欣欣父母慕名手术医生的高明来到这家二甲专业心脏病医院,为欣欣进行了手术。手术十分成功,患儿被送到ICU监护,手术医生在患儿的病历上清楚注明“对某某种药物过敏”。但是,主管医生忽视了这一重要信息,在医嘱中下了其中一种会令患儿过敏的抗菌素,护士也没严格“三查七对”,多班护士注射了这一抗菌素,致欣欣死亡。患儿死亡后,医院发现药物过敏的问题,在主管医生授意下,相关人员撕毁了原始病历,并暗中组织医护人员重新撰写。撕毁的病历被随手扔进了医院的垃圾箱,这一行为被另一名患者家属发现,把撕毁的病历碎片进行了完整的拼接,交给了欣欣的父母。结果可想而知,在律师的帮助下,心脏病医院非常尴尬的承认造假事实,赔偿了欣欣父母一笔不小的费用。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法律及行政追究。一、住院病历及入院记录上
    2023-05-07
    280人看过
  • 新生儿夭折赔偿款离婚时如何分配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方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双方的份额是一样的。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
    2023-02-28
    256人看过
  • 新车上路起火烧毁引发理赔纠纷
    市民购置私家车上路前,均需给车辆投保强制险。然而,一旦车辆发生毁损,且找不到该赔偿的第三者,就是新车也应按照保险条款,扣除30%绝对免赔率理赔,而不是新车购置价全额理赔。3月1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市民李宁(化名)起诉某保险公司车辆理赔案,判决由保险公司给付李宁保险金1603.68元;对李宁其余之诉均判决不予支持。2010年7月1日,李宁以28.96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新车。他在同月13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辆保险单》的保险合同,为该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及车辆损失险的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等险种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者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身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
    2023-06-05
    347人看过
  • 发生医患纠纷首先封存病历
    广安市广安区政府日前出台《医患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及医患纠纷处置原则和程序,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将更容易得到保障。该预案规定:卫生局接到医患纠纷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一名副局长及工作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封存、接管医疗文书及相关医疗用品、药品;实施对医疗过程和医疗行为的调查;对患方宣传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组织医患双方协商;对患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及时委托医学会按程序鉴定;对患方同意尸体解剖的,立即协调法定尸解部门完成尸体解剖;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对诊断、检查、治疗等医疗环节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初步判定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是否有过失行为,并对患方讲解相关医学知识,消除患方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怀疑和误解。该预案规定,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职责为:接到报告和上级指令后,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对病历资料、药品、器械封存控制;患者及家属不得以医患纠纷为由,停尸
    2023-04-26
    236人看过
  • “药儿园”事件引发的法律思考
    近期,一些地方相继发生药儿园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悉,一些涉事幼儿园相关责任人员涉嫌非法行医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毋庸置疑,幼儿园为了提高出勤率,防止向家长退还托管费以保障幼儿园的收入来源,事先未经家长同意和有关部门的审批就给孩子喂食处方药,这样的行为确实给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涉案人员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药儿园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是否应该完善?恐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首先,需要讨论的是,药儿园相关人员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笔者试图寻找我国刑法中的相应条文,但似乎很难找到。从本案目前的调查情况看,一些涉事幼儿园的保健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责任人员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主体上符合非法行医罪。但给幼儿喂食处方药是否就是行医行为,值得商榷。幼儿园作为一种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是对幼儿集中进行保育和教育,并非以开展医疗活动为其主要业务。虽然幼儿园里
    2023-04-24
    416人看过
  • 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封存病历
    1.正常封存程序医患双方都可以要求封存病历。任何一方要求封存病历时,应当告知对方共同实施病历封存。封存病历应当医患双方有权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复印客观病历,签封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并注明病案患者姓名、病案号、封存件为原件或复印件、封存的病历页数,并双方骑跨封条签字或盖章。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2.病历未完成的封存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一、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十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缴费记录计算;2、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十级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3、十级医疗事故的其他赔偿标准。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
    2023-06-20
    7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顺产新生儿夭折多久可以要二胎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1.我国目前已经开放三孩,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生三胎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奖励政策,截至目前只出台了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实施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
    • 纠纷撕毁合同犯法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7
      撕毁合同不犯法,但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有可能会被另一方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还要对其补偿违约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考虑清楚,双方协商一致,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 病历什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1、病史采集方面抓不住主诉或主要病史情节,以致诊疗失当,酿成严重后果。发生这种情况,有的是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有的是忙乱疏忽,有的是责任心不强。观点局限,不认真对病案作全面的采集,以致造成不良后果。这种情况最常见的是,有的专科医师,询问病史只从本科疾病考虑,对其他科情况忽视,求简求快,对病案不认真作全面采集。2、病程记录方面记录缺如或不详、不及时,记录失实,措词欠当或文理不通如体温37℃,写成“
    • 发生医疗纠纷后怎么保存病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 未婚生子会引发哪些法律纠纷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8
      未婚生子将会面临的法律问题: 1、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 4、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