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建账的会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9:52:35 344 人看过

企业进行股份制改制后,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验资报告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建账或调账。本文结合《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和改制建账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探讨一下股份制改制企业后建立新账的会计处理问题。

改制企业建立新账的一般会计处理

改制后公司建立新账,应确定建账日。建立新账应以公司成立日作为建账日。考虑到与会计期间划分衔接,可将公司成立日最接近的月初或月末视同建账日。

对于主发起人投入的净资产及相关的资产负债,首先应由原企业将审计调整和资产评估清查调整事项入账,编制建账日原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然后,按照与评估基准日剥离调整相同的口径编制公司建账日的模拟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该表的编制仍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其中,可通过货币资金的调节,使剥离后的公司净资产等于原企业评估基准日评估前的净资产,即与评估报告中净资产清查调整后的账面值一致。如按协议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还应当加上期间的净利润。再按前述模拟资产负债表中的金额,加减相应的评估增减值后确定净资产及相关的资产负债的入账金额,编制会计凭证,记入公司账内。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各资产项目,贷记各负债项目,同时按净资产中属于股本的部分贷记“股本”,按净资产中属于溢价的部分贷记“资本公积”。

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由于原企业的经营活动,资产的形态和数额发生了变动,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因此,按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后,还应对评估基准日存在评估增减值、但至公司成立日已销售或处理的资产,结转其相应的评估增减值。结转评估增值部分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主发起人)或“资本公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贷记相应的资产项目;评估减值作相反的会计处理。同时,与主发起人产生的应收应付项目应及时结清。

发起人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公司建账时,应以评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净值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按固定资产净值入账后,公司应按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其他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的,按上述相同方法进行处理;以现金出资的,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和“资本公积”。

改制企业建账的特殊会计处理

1.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实现利润的归属

因在公司未成立、评估目的未实现之前,拟投入公司的资产仍由主发起人经营管理,由于资产产权未发生变化,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这一持续经营期间实现的利润理应归原企业。如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规定:自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目前有部分改制企业约定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笔者认为,此举应经原企业的股东同意或报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资产折旧、摊销

由于新公司的股本依据评估后的净资产折股形成,为了不影响公司资本保全,一般应对进入公司的资产按评估后的金额补提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折旧或补计摊销,借记“其他应收款”(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主发起人)或“资本公积”(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产生的净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贷记相应的资产项目。

如果其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发起人出资不实,影响公司资本保全,则评估基准日至公司成立日之间资产折旧、摊销也可按原账面值进行账务处理。如果上述期间实现的利润已分配给主发起人的,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

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应将审计调整和资产评估清查调整事项入账,但不应对评估增减值进行账务处理,在此基础上编制公司建账日会计报表。

公司应按评估调整后的金额确定为初始投资成本,并根据被投资单位的会计报表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被投资单位剩余经营年限摊销;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则作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4.按《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应根据建账后的应收款项余额和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建账日的坏账准备,借记“未分配利润”,贷记“坏账准备”。由于此未分配利润负数是评估结果与会计核算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是出资不实所致,理应由公司以后产生的利润进行弥补。如建账日存在其他资产减值情形,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处理一般应作借记“其他应收款”处理,发起人应及时以现金补足。

5.企业所得税和资产的计税成本

整体改制企业的资产投入公司时,经省级以上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原企业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公司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作为资产的计税成本,不需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08: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一、相关背景和案例介绍为消除控股股东江西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控股)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粤工程)与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粤高速)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减少关联交易,赣粤高速2007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让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5%股权的议案》;2007年12月24日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赣国资产权字[2007]409号文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该股权转让价格以200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的该公司净资产价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款为1,925万元。并于2008年4月支付了该股权转让款。二、案例分析1.该企业合并是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
    2023-04-15
    474人看过
  • 改制完成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相关联的几个事项
    1、自改制评估基准日到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日的有效期内,原企业实现利润而增加的净资产,应当上缴国有资本持有单位,或经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同意,作为公司制企业国家独享资本公积管理,留待以后年度扩股时转增国有股份;对原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由国有资本持有单位补足,或者由公司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得的股利补足。2、改制企业改制完成的标志,应是企业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所确定的企业设立登记日。3、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折旧在会计制度中是允许,而且也是必须的,但是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抵扣,即应做纳税调整或做相应的会计处理。4、新改制的公司制企业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的要求做相应的帐务处理。如: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原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等。5、资产评估结果是国有资本持有单位出资折股的依据,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6、自2003年1月1日新成立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
    2023-03-19
    465人看过
  • 物流企业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物流企业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组织形式,通过计划、实施、控制和协调等手段对运输、仓储、装卸、包装、配送、流通加工、信息处理各环节进行系统整合,以最低的费用和最少的资金占用,安全、及时和高质量地为客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由于经营业务的特殊性,物流企业物流业务运作部门的组织结构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与运输企业,对其发生的费用难以直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成本费用信息在物流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其成本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成为目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物流业务管理职能部门的费用处理物流业务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物流业务的承揽工作和客户服务工作。其中,承揽工作主要包括物流业务的询价、方案设计、投标、合同签订等,客户服务工作主要包括维护客户关系、处理客户投诉等。物流业务的承揽工作实质上就是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工作。物流业务的前期开发工作会
    2023-04-24
    88人看过
  • 企业改制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改制清偿债务:1.企业将其资产折成股份卖给职工的,该企业仍应对改制前的债务负责。2.企业被兼并的,被兼并企业的原债务应由兼并其的企业承担。3.企业将部分净资产投入另一企业,成为另一企业的股东,该企业仍应对原债务负责,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执行其从另一企业得到的红利。一、企业兼并的形式有什么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二)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三)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二、国有企业改制的方案如何制订?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2023-03-04
    439人看过
  • 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理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债务的承担,因为债务人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2、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一、公司法人死亡债务怎么办本公司为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死亡的,由公司清偿债务。公司不是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
    2023-03-08
    437人看过
  • 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建账的方法是怎样的
    一、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商品流通企业的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建立方式与工业企业是相同的。二、总分类账簿商品流通企业的总分类账除了要设置我们讲到的工业企业日常总分类账簿之外,还要设置商品采购、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这三个商品流通企业必须使用的总账账簿。如果经常委托他人代销商品或为他人代销商品,还需设置委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受托代销商品账簿。另外因商品流通企业的收入、成本和税金与工业企业略有不同,所以还应将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改为“商品销售收入”,把产品销售成本改为“商品销售成本”,把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改为“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把产品销售费用改为“经营费用”。另外可根据企业业务量大小和业务需要增删需设置的总账账簿。三、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根据增设的总账账簿,我们还应增设相关明细账簿,如商品采购明细账,反映购进商品的进价成本及入库商品的实际成本,商品采购明细账可按客户名称设置;库
    2023-02-20
    408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改制的会计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
      一贯性原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主要是为了使同一单位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可比性。其基本含义为: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经济业务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程序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在某些情况下,针对一项经济业务事项,在会计处理上有许多可供选择的方法,例如,存货发出成本的计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
    • 改制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5
      关于改制企业会计处理规定企业改制亦称“企业改组”。在中国,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通过改制,有些企业改组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有多个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些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改制建新账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8
      哪种改制可以调账 企业股份制改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整体改制,一种是整体变更。 整体改制是将非公司制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注销,改制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原企业的延续。这种情况下,若为国有企业,必须要进行评估,并经过相应级别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确认,按评估结果进行调账;非国有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调账,但调账后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能连续计算。 整体变
    • 改制企业建账利润分配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投资者投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应该以协商确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因此新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在资产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投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价值,并据以折为股份。
    • 企业改制为子企业的会计怎么处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1
      企业改制完成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财务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等进行正确的帐务处理。虽然有关部门规定了改制企业的帐务处理程序,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企业与企业之间所表现的问题不同及财会人员的素质差异,各改制企业之间的帐务处理千差万别,企业改制为子企业的会计处理甚至有些改制企业的帐务处理不完全符合有关制度的规定,本文就改制完成企业的帐务处理提出一些实际处理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