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需要履行的其它原则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349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49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方面以及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44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起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73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如何分割以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366人看过
-
如何按照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75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坚持如下三个原则:按约定分割的原则。具体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夫妻双方就如何分割有约定,按约定处理;依法分割原则。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可依规定分割。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
夫妻财产共同分割原则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7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这个照顾可以是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是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与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一,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
-
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17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
-
夫妻共有财产认定及分割原则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4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标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项财产无特别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为:一般会以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