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监禁或可扩至暴力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8:11:38 86 人看过

刑法修正案(九)设立终身监禁,在弥补我国既有刑罚体系和刑罚执行漏洞、促进死刑废除进程等方面有积极意义,有专家建议,终身监禁或可扩至暴力犯罪,但终身监禁在罪名的适用上,未来应向暴力犯罪扩大,同时在执行上应允许变通。

日前,反腐败的刑事法治保障研讨会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召开,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某某教授提出上述观点,他认为,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特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在反腐背景下显得尤为抢眼。

降低死刑同时保留证据线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除累犯和法定八类重罪之外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实际执行13年后即可以假释,距离真正的无期徒刑相去甚远。

贪污受贿犯罪分子由于受到入职资格审查等限制,一般不存在累犯情形,而其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性质也决定了其关涉暴力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因此,该类犯罪分子在不被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下大多具备减刑假释资格。

减刑、假释等制度给了一些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操作空间。

终身监禁整体上有利于反腐工作的继续深入。首先,其设置是以犯罪人应当适用死刑为前提,以往可能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部分犯罪人将有机会得到生刑处置,这一方面可以保持反腐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又对于限制和减少死刑适用意义重大。

其次,以往因生刑与死刑跨度过大而被过于轻缓化处理的部分犯罪人将会得到更为严厉的刑期配置,这对于震慑潜在犯罪人进而遏制腐败犯罪有积极效果。

另外,终身监禁在降低死刑适用的同时可以保留必要的证据线索,为此后其他案件的侦办提供便利。

终身监禁的规定弥补了有关刑罚配置的不足,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司法腐败。

姚某某说,终身监禁适用标准尚未明确。修改后的刑法条文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原来的具体数额变更为概括数额规定,即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三个层次。

不仅如此,同时规定对于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同时决定在其缓期两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和假释。

但何为情节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尚无参照标准,这可能导致司法裁量的随意性。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应当对参照标准作出规定。

同时,对刑法第383条第三项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执行且终身监禁、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也应进一步细化,增加终身监禁规定的可操作性。

终身监禁可扩至严重暴力犯罪

姚某某说,此次刑法修改选择了实际执行死刑较少但犯罪率较高的贪污受贿犯罪作为终身监禁的试点。今后,将其他关涉暴力的犯罪行为纳入试点考虑范围内也未尝不可。考察国外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其终身监禁作为死刑废除后的最严厉的刑罚,也大多适用于谋杀、恐怖主义等严重犯罪。

可以考虑首先以法定的八类严重犯罪即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为试点,既有法律已经对因实施上述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作出了限制减刑的规定,且因实施上述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被禁止假释。

因此,将其作为试点罪名不会因跨度太大而带来太多负面影响。

应允许在执行上有一些变通

终身监禁执行了二三十年后是否可适度放宽监外执行的条件?姚某某认为,应当允许终身监禁有一些变通执行方法。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完善特赦制度给终身监禁罪犯希望,总之,要考虑给终身监禁的罪犯必要的出口。

法律在为行为人设置一定的义务或负担时应保证其必要的救济手段。严惩罪行严重的犯罪人无可厚非,但法律必须为那些曾经实施危害行为但确已改过的罪犯保留必要的出路,这是刑罚目的性与经济性的要求。

同时,保留必要的出口也是为了与刑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相协调。

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为20年,如果行为人在追诉期内没有再次实施犯罪,司法机关即不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对于贪污受贿犯罪分子,无论从社会危害性还是人身危险性,都远低于暴力犯罪等恶性犯罪。恶性犯罪者在经过追诉期后大多不再予以追诉,而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在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监禁改造仍不得重返社会,则不免给人一种刑事处罚畸轻畸重的感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是到死么
    一、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是到死么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终身监禁特点: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
    2023-04-28
    279人看过
  • 终身监禁监外执行可以吗
    不可以。终身监禁的性质只是一种行刑方式,而不是新增设的刑罚种类。它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中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罪犯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在具体执行中的一项特殊措施,就是把罪犯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死亡。一、身监禁的弊端有哪些(一)“死刑过重”与“生刑太短”矛盾日益凸显。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是当前死刑改革的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明确提出,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在当前的反腐败斗争中,也应当十分慎重地适用死刑,防止陷入严刑峻法的误区。另一方面,贪污、受贿罪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导致服刑期过短。贪腐官员被判刑后确实存在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司法实践中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人性化政策,在违规操作中异化成一些人逍遥法外的通道,严重腐蚀司法公信力、破坏反腐败工作成效,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此类案例并不鲜见,对高墙之内的司法腐败进行制度性预
    2023-03-26
    70人看过
  • 终身监禁是什么意思,中国有终身监禁吗
    什么是终身监禁,在中国是否有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罪等严重的犯罪。美国有的州的刑法规定终身监禁适用于A级重罪。在中国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但是在2016年我国加大对贪污受贿罪的惩罚力度,规定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2023-06-12
    237人看过
  • 犯贪污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合理吗?
    一、犯贪污罪被判处终身监禁合理吗?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司法解释中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修正前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足以罚当其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4]"终身监禁"不是中国刑罚的种类。从《刑法修正案(九)》对终身监禁规定的立法技术上,明确了刑九
    2023-04-28
    355人看过
  • 未成年人犯罪会被判终身监禁吗
    中国大陆目前没有终身监禁这一刑罚,有无期徒刑,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死刑,但可以判无期。《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即使没满十六岁,只要犯了上述八项罪名,一样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相关知识】无期徒刑在中国并非“终身监禁”无期徒刑在英美法系国家多称为“lifeimprisonment”,常被译为终身监禁。按财产刑、自由刑、生命刑等刑罚种类划分,又常常被称为终身自由刑。在中国,无期徒刑虽然为名义上的终身自由刑,但由于减刑假释等制度的设计,往往并不存在自然生命意义上的终身自由刑。根据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中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终身自由刑源于《大清新刑律》,1911年
    2023-05-02
    403人看过
  • 终身监禁的判决对象是哪些罪犯?
    适用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如下:1、因严重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适用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是指因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犯罪分子被判终身监禁能保释吗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加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以前,我国虽然有无期徒刑,但是并不是真正的“无期”,从司法实践来看,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这三种方式,一般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少则十几年,多则二十几年,就可以离开监狱回归社会。终身监禁,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
    2023-07-03
    116人看过
  • 什么犯罪用终身监禁来进行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终身监禁的适用的犯罪条件有两个:1、要求罪犯是因为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而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法院同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数额等情况,综合考虑、衡量之后决定应当适用终身监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一、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的区别有哪些?1、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
    2023-06-27
    423人看过
  • 终身监禁比死刑更可怕
    终身监禁比死刑更可怕?死刑。死刑比终身监禁更残酷,所以现在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已经废除死刑,改用终身监禁。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世界上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生命是生物体所具有的活动能力,而法律意义上的生命仅指自然人的生命,是人体维持生存的基本的物质活动能力。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截至2009年4月30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中,除中国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
    2023-06-01
    448人看过
  • 终身监禁家属可以看吗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的,家属是可以依法到监狱探望犯罪分子的,但要遵守探望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2023-06-13
    249人看过
  • 终身监禁允许探监吗
    终身监禁是限制人身自由接受劳动改造不代表剥夺亲人探视和犯人被探视的权利,当然是可以的探视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对其适用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3-06-13
    351人看过
  • 4岁被判终身监禁合法吗,终身监禁如何适用
    4岁小孩被判终身监禁本就是一件荒唐事,即不符合情理,也不合法。在中国“终身监禁”如何适用: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具体情形如下: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强制参加劳动,接受劳动改造。《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2023-06-12
    177人看过
  • 假释是否应该适用于终身监禁罪犯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
    2023-07-02
    365人看过
  • 法律上规定是终生监禁还是终身监禁?
    终身监禁,是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新设了终身监禁制度,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刑种。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白恩培是中国终身监禁第一人,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官员。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一、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的立法技术上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刑法总则规定的刑罚种类未作修改,不将终身监禁作为新刑种。二是《刑法修正案(九
    2023-03-28
    334人看过
  • 重特大贪污罪犯可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增加了对贪污罪用刑的限制。今后犯贪污罪的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修改是为了防止该类罪犯利用各种手段减刑、监外服刑,逃避法律的惩罚。此外,刑法修正案修改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删去对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的具体数额;行贿罪增加了罚金刑,并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基础上,增设了影响力行贿罪。修改后,我国刑法加大了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如何避免“法院前门判、后门放”?增设终身监禁刑罚措施,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导致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此前,我国反腐制度体系的一大质疑焦点为“法院前门判了,后门就出来了”,个别官员利用减刑、假释程序逃避刑罚。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在实践中成了个别人逍遥法外的通
    2023-04-30
    25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哪些犯罪会适用终身监禁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9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罪。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 受贿罪可以判终身监禁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6
      我们领导经常收人家的东西,受贿罪可否判终身监禁?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未成年犯会被判终身监禁或者少管所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满16周岁的,在刑法上就已经是要负完全刑事责任的。但是未满18周岁的人犯杀人罪等都不适用死刑。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有自首这样的法定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 贪污贿赂犯罪需要终身监禁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7
      终身监禁适用于贪污贿赂刑事犯罪。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
    • 终身监禁指什么,终身监禁指的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第一,明确终身监禁的适用情况,主要针对立即判处死刑过重、一般死缓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第二,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共同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是等到死缓执行期届满后再作出终身监禁,强调一旦决定终身监禁,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