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享有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27:49 266 人看过

根据相关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照本市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按照本市在职职工丧葬费的标准,一次性发给800元丧葬补助金。

2、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照死者生前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供养人数给予一次性抚恤金:供养1人的,给付6个月的抚恤金;供养2人的,给付9个月的抚恤金;供养3人以上的,给付12个月的抚恤金。

3、其死亡当月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仍可领取。

4、其亲属可持《死亡证明》、死者生前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领取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上述补助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能否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一定补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应当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职职工死亡待遇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丧葬补助费。这是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由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是抚恤金。这是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由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按被供养人数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这两项待遇的标准各地不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有关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给予失业人员家属一次性补助。失业人员死亡后,其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能由其家属继承。但失业人员死亡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给予补助。
    2023-06-09
    412人看过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况会被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Q:我是本市人员,现在失业了,请问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A: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及以上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Q:本市失业人员应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A:具备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本市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办理完停保减员手续的五个工作日后,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属的社保中心,填写《厦门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失业保险金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失业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有办过的需提供);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3、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人才介绍信)。注:2003年以前就业或有调动经历的须提供本人档案;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
    2023-05-29
    405人看过
  • 失业人员死亡申领待遇金额条件
    失业人员死亡待遇申领指南根据《长沙市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长沙失业金期间死亡可以申领死亡待遇。长沙失业保险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应该如何申领呢?具体怎样操作呢?哪些情形下不能申领呢?【承办机构】:失业人员所属街道社保服务中心【申领项目】: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办结期限】:3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31-84907659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不予申领情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计划外生育、自杀、酗酒、吸毒以及蓄意违章造成交通事故等原因引发病、伤、死亡者,不得申领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申领资料:1、失业保险金领取证;2、死亡证明;3、火化证明;4、关系证明;5、抚恤对象相关证明;6、无固定收入证明。申领流程:死亡家属携带规定资料到相应社保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即可。【补充说明】1、职工死亡后按规
    2023-05-05
    167人看过
  •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包括哪些?(1)根据缴费年限核定的期限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给予缴纳医疗保险费;(3)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一次性加发4个月当月失业金标准70%的生育补助费;(4)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不含因参与犯罪导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5)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就业培训和求职的失业人员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费和职业介绍服务费。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
    2023-05-05
    276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有什么待遇?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流程
    2017年失业保险待遇期限1、缴费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缴费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满3年不足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4、缴费满4年不足5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5、缴费满5年不足6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6、缴费满6年不足7年的,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7、缴费满7年不足8年的,领取16个月失业保险金;8、缴费满8年不足9年的,领取17个月失业保险金;9、缴费满9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10、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2017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一、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
    2023-05-05
    202人看过
  • 失业人员在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以后,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描述]张某于2003年1月应聘到某化工企业,双方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2005年12月,该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其办理了失业手续,并告知按规定可领取失业救济金。张某在领取了1个月的失业救济金后,听说像她这种情况,企业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张某随后与公司交涉,但公司称:“失业救济金就是经济补偿金,就是对其失业的补偿,此外再没有什么补偿了。”双方多次协商均无结果,张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案例分析]本案中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张某可以到劳动保障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因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023-05-05
    221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能否享受生育待遇?
    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不能领生育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期间只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且即便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也只能购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是因为生育保险是由企业缴费,而无需员工个人缴费,而且想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纳满一定的期限,且生育期间仍在缴费才能享受,若失业,也只有在找到工作之后续保,满足享受条件后,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失业保险要买多久才能领失业保险金有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而且失业金最长是可以领取两年,在此期间国家有关部门会帮助当事人提供再就业培训,如果自己拒绝参加培训,此时也会失去领取失业金的资格。最重要的是领失业金是建立在非本人意愿中断了就业,否则就算满一年也不能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023-07-03
    363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以领取其他赔偿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一、灵活就业人员死后丧葬费规定享有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二、在职员工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取的钱如下:1、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3-02-12
    178人看过
  • 西安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待遇
    1、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生育后90日内持相关证明,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2、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根据陕劳社发[2008]82号文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丧葬费是3500元,符合条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为:每人每月280元。3、其他待遇。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
    2023-05-30
    110人看过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档案是否收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档案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免费管理。失业档案如何整理?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失业,怎样整理失业人员的档案?用人单位应对办理失业职工的档案进行整理,建立目录,装订成册。(一)新建档案:用人单位将新招用职工的就业录用备案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建档。(二)提取原档案进行归档整理:用人单位持提档《介绍信》、《失业证》、就业手续到档案存放部门提取原档案。将本单位档案与原档案合并整理。(三)整理档案材料主要内容如下:1、招用职工的就业录用备案手续(具备下列材料之一)(1)就业证明(2)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3)大、中专毕业分配介绍信或通知书(4)应征入伍表和复转军人安置介绍信(5)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2、劳动合同书(2007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3、调转介绍信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登记卡5、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6、《原下乡知识青年
    2023-05-08
    332人看过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这一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同时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
    2023-06-09
    106人看过
  • 怎样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到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
    2023-06-09
    281人看过
  • 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是哪些人?
    一、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是哪些人?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且具有劳动能力而与用工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其档案已经转入了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失业保险条例》中所指的失业人员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
    2023-04-16
    189人看过
  • 失业人员可以申领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有哪几种
    失业人员可以申领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有四种:一是失业保险金。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确定累计缴费时间的原则有两条:一是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费的时间合并计算。比如,《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前,一个职工连续工作20年,这20年工龄就视为缴费时间,可以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费的2年合并计算为22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
    2023-05-09
    23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人员享受什么样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7
      一、失业保险待遇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其亲属可以领取哪些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5
      答:《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
    • 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医保待遇是否及于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原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接续缴纳医保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并缴纳医保费。二、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 失业人员在领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是否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8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
    • 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