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9:51:57 477 人看过

继承权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需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应当同时具备两项证明文件:

(1)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书;

(2)公安部门出具的注销户籍的证明。实践中遇到有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只提交一份公安部门的注销户籍的证明,提供不出医学死亡凭证,这时公证员便可以以证据提供不充分为由要求当事人补充,因为注销户籍的时间往往并不是公证书所要确认的医学死亡时间。

3、被继承人所遗留的财产证明,例如房屋所有权证、股票、银行存单等。

4、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该证明材料应当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当事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机构发表放弃声明,或者由代理人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某一继承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一、办理宅基地继承公证都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者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提交《房屋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相应的亲属证明。这里提到的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的,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当事人应对仲裁请求承担举证责任
    证据,就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材料,是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仲裁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在该事实无法证实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承担其主张不被支持的不利后果。一般而言,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证明民事经济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等;变更合同的协议或者其他的书面记载等。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如发票、凭证、结算单据等。3、证明当事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证据。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身份证等。4、支持自己主张的法律依据。5、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尽可能是原始材料,如无法或不能提供原始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影印件等复制件,同时还要提供有关证明以证明复制件的真实性。当然,对于下列事实,
    2023-06-06
    106人看过
  • 财产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要求。
    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公证。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不影响未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反悔放弃继承权,需要法院决定恢复继承权。因此,放弃继承权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自身情况,因为公证需要收费。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需要公证吗放弃财产继承权声明书不需要公证,公证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权益,但是该声明书不公证也是有效的。放弃财产继承权的声明书需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做出,如果在这期间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那就视为愿意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2023-07-03
    73人看过
  • 公证处需告知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吗
    一、公证处需告知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吗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放弃声明公证时,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二、继承人可否部分放弃继承权我国民法典对此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2023-04-23
    485人看过
  • 继承纠纷当事人需提交哪些证据,继承纠纷举证注意什么
    一、继承纠纷当事人需提交哪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当事人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继承纠纷案件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2、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4、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遗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5、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
    2023-03-17
    403人看过
  •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公证人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的公证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规定自愿放弃继承权声明法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
    2023-07-04
    481人看过
  • 房产继承公证还需要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被继承人必须到,除法定继承外,其它形成的继承均是按被继承人的意思办理,被继承不到,他的处分遗产的意思公证人员不知道,无法办理。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样办理:先预约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在国外或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要公证委托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户口本、身份证;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二、法院受理遗产继承诉讼要哪些证据法院受理遗产继承诉讼要哪些证据这个问题。遗产继承纠纷诉讼一般需提交如下证据材料:第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第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第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第四,被
    2023-06-22
    241人看过
  • 继承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继承人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办理继承权公证1.应当由继承人本人前往办理;2.需要所有可以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前往,如果不去的需要具有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书面声明书;3.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放弃继承公证可否撤销如果放弃继承公证书有错误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三、继承公证是否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继承公证不
    2023-09-12
    158人看过
  • 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2、不动产所有权证书;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等。办理涉外继承权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n(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n(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
    2022-07-06
    395人看过
  • 当事人需要对哪些事实举证证明
    民事证据是指用来证明民事案件争议事实的各种材料。民事证据既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攻击与防御的“常规武器”。一般来说,当事人都要对自己要证明的事实提出证据,但是法律规定某些事实不需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以上类型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
    2023-06-14
    370人看过
  • 遗产继承公证需不需要继承人的人事档案
    遗产继承公证不需要继承人的人事档案。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继承公证的材料需要哪些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离退休证等;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单、公安部门签发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以上均需注销户口的派出所加盖红章)、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或判决等;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或相关知情人员的描述,出具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情况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无工作单位,可由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需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盖章)或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死
    2023-07-22
    345人看过
  • 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问题
    由于《解释》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未作具体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不好把握。对于双方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条的规定,在商品房买合同卖纠纷中,应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的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问题,《规定》第17条作出了列举式解释,规定了人民法院可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和范围。笔者认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收集房产权属证明;另一种是收集缴纳税费等证明材料。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其它证据材料原则上由双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当然,在依照《规定》也无法确认举证责任承担时,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23-06-05
    132人看过
  • 举证当事人可以是公司吗
    可以。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的话,那么举证的当事人是公司。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4-15
    464人看过
  • 涉外案件的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证据提供的特别要求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履行了中国与该国订立的条约所规定的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应当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人公证,并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香港公证文书专用章。当事人提供的在澳门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应当经过公证,并盖有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证明事务专用章。当事人提供的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材料,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部门公证。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附:在国际社会中世界各国对域外调查取证的普遍做法域外调查取证(ExtraterritorialDiscovery),是指国际民事
    2023-06-07
    268人看过
  • 公证处要求进行继承人数的外调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承人清楚明确,那么是不需要外调的,如果是继承人存疑或者有争议,为了确定继承人,那么是需要外调的。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公证处需告知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吗公证处在办理继承权放弃声明公证时,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4)当
    2023-07-08
    8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继承公证的公证人申请放弃继承权有什么要求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的公证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2、通过国家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具有中国国籍; 4、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 继承人能不能要求公证继承权遗产的事实婚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提示】未经结婚登记而同居的当事人是否彼此享有继承权法院应结合有关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进行审理。如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互有继承权如认定为非法同居的,则不能互享继承权。
    • 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处有没有权利要求继承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7
      (一)遗嘱都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因此,此时公证还未生效。 (二)继承权是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放弃继承权没有本人的同意是无效的,即使是妻子也无权代理,即使是妻子经过你的授权也是无权代理的。这样的公证居然也能被公证处通过,你应该向公证处提起异议,要求撤销公证。依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
    • 当事人如何有效举证证明其享有财产继承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2-05
      在遗嘱存在的遗产纠纷案件中,证人可能并不具有重要作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遗嘱存在,那么遗嘱将被视为有效决定,如果没有遗嘱,那么继承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的当事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属于遗产的合法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之间的继承份额原则上应实行均等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为: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 继承权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一起办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19
      并不是必须要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各个继承人之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当事人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的证明活动。 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