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登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写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0:50:30 101 人看过

一、单位登报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写法是什么?

登报公告格式(仅供参考):

xxx员工,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你已经超过xx天未到公司上班,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限在本通知见报之日起一周内(xx天内),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

北京市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二、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单位登报公告宣布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但又有前提条件。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企业对有旷工行为的职工做除名处理,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因此,企业通知请假、放长假、长期病休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回单位报到或办理有关手续,应遵循对职工负责的原则,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在此基础上,企业方可对旷工和违反规定的职工按上述法规做除名处理。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三、据相关法律规定,要使登报解雇员工的程序有效,就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无法直接送达,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未邮寄送达的证据。

第三,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报纸上所刊登的内容并不是直接对某员工的非常详细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的这种做法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不是不可以,但如今时代几乎没有单位会选择这种做法,就算是一时之间联系不到,通过其预留的地址找到家里人也比登报方便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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