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是怎样一个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6:36:00 104 人看过

1、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2、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3、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无因管理是什么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九条

管理人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给付必要管理费用、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本人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因管理相关文章
  • 无因管理义务概述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无因管理的义务管理人的义务包括:管理义务。在无因管理开始前,管理人对于他人的事务固然没有管理的义务;但一经开始管理,则管理人在本人、其继承人或代管人接管以前负有继续管理的义务。尊重本人意思和维护本人利益的义务。管理人应将管理情况及时报告本人,按本人意思办理。权益转移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及其他权益的应转移给本人。本人的义务包括: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清偿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负担的债务;赔偿管
    2023-06-08
    85人看过
  • 关于风险管理的几个概念
    一、企业风险种类1.市场风险市场变数极多,因市场突变、人为分割、竞争加剧、通货膨胀或紧缩、消费者购买力下降、原料采购供应等而事先未预测到的风险,导致市场份额急剧下降,或出现反倾销、反垄断指控。2.产品风险因企业新产品、服务品种开发不对路,产品有质量和缺陷问题,产品陈旧,或更新换代不及时等导致的风险。3.经营风险由于企业内部管理混乱、股东撤资、资产负债率高、资金流转困难、三角债困扰、资金回笼慢、资产沉淀,造成资不抵债或亏损的困境。4.投资风险各类投资项目论证不力、收益低下亏损、股东间不合作或环境变化导致项目失败。5.外汇风险因外汇汇率波动而使以外币计价的企业资产与负债价值上涨或下降。6.人事风险企业对董事、监事、经理和管理人员任用不当,无充分授权,或精英人才流失,无合格员工,员工大面积(集体)辞职造成损失。7.体制风险企业因选择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组织体系、激励机制不当而运作困难或内耗增
    2023-06-05
    297人看过
  • 合同是怎样的一种概念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一、购房合同一人名字房产证能写两人名字吗购房合同一人名字,房产证能写两人名字。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二、订单算不算是合同订单算是一种简易合同的形式。《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法律规定。三、怎么强制解除合同强制解除合同方法是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可以通过约定的方
    2023-03-12
    310人看过
  • 无权代理的概念和发生原因
    无权代理即欠缺代理权的人所进行的代理。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仅仅在于无权代理人欠缺代理权,但其行为在形式上完全具备代理行为的其他条件(如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等)。无权代理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行为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具体包括三种情形:1.行为人未经授权而擅自以本人名义为代理行为;2.不是法定代理人却以法定代理人的资格从事代理活动;3.附延缓条件或附始期的代理权,其条件尚未成就,或期限尚未届至,但代理人即提前擅自开始进行代理活动。(二)越权代理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擅自超越代理权范围所进行的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形,代理人本来有代理权,但其活动超出了授权范围,其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代理活动,即属于无权代理。(三)代理权终止后又进行的代理因代理人已完成代理事务或其他原因,代理权已告终止,但代理人仍继续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023-06-08
    327人看过
  • 商帐管理的概念
    商帐管理
    商帐管理是指为了保证足额、及时收回应收账款,降低和避免信用风险,企业或个人从货物或服务提供给买受方从而形成债权开始,到债权实现或作为坏账处理结束,授信企业采用系统完备方法,对应收账款回收进行的科学管理的过程。商帐管理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1、企业内部应收账款管理包括企业财务制度,赊销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商帐催收的管理和控制,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2、商帐管理外包服务包括深度资产调查报告、债务分析报告和商帐催收服务。
    2023-06-08
    231人看过
  •  理解债务无因性:如何解释及理解这一概念
    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是指债务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导致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具备有效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指的是,如果债务满足相关法律条件,即使导致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具备有效性,该债务本身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一、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债务终止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终止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债务已经到期:当债务的期限届满时,
    2023-08-25
    159人看过
  • "无权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以他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合同一方无权代理,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种合同是有效的待定合同,需要代理人批准才能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的合同的,合同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对方知道签订的合同是无权代理合同的,可以督促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生效。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吗表见代理属于狭义无权代理,因此本质上并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而表见代理的具体法律规定是指,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03
    225人看过
  • "无因债务管理"是指哪一种管理?
    无因管理债务是指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而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管理或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产生的债务称为无因管理债务,无因管理债券的构成要件是:1、管理他人事务,所谓他人事务,是指无因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而不是管理人的事务;2、无法律义务,管理人依法或者约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有法律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3、必须意味着为他人谋利益。怎样催讨无因管理债务催讨无因管理债务的方法:明确请求范围。也就是说,哪些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哪些费用不能要求对方支付。一般来说,如果管理人为别人妥善管理事务,其管理客观上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以就以下费用提出要求:要求偿还被管理人支付的必要或有益费用。必要或有益的,应当根据社会上的客观标准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人的意志。要求偿还必要或有益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
    2023-07-04
    296人看过
  • 工资与薪酬不是一个概念
    过去,我们习惯于把工资和薪酬混为一谈,实际上,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随着企业间人才争夺战的愈演愈烈,工资和薪酬已演变成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现代企业的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企业中任何一名员工?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企业中的技术创新者和职业经理人?实行的是薪酬制。前者是由人事部门决定的,后者则是由董事会直接决定的。工资是人力资源作为劳动而享受的回报,而薪酬是人力资本作为资本享受的回报。薪酬制度包括五大内容: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及福利补贴。岗位工资只代表薪酬中的一部分,它是指一个人值多少钱。年终奖是本着责权利对称的原则,对在年终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部分给予的奖励。人力资本持股主要指期权和股权,它强调差别,区别于以社会保障为目的的员工持股,后者还是一种大锅饭思路。职务消费指由职务引发的消费,应计入薪酬制度中;而目前许多国内企业把它计入会计制度,会引出一大串弊病。对人力资本的
    2023-06-10
    272人看过
  • 怎样理解抄税的概念
    抄税是国家通过金税工程来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之一。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都必须购买税控电脑,在申请成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后,须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购买金税卡及IC卡(用于开具发票及抄税、购买增值税发票使用)。就是把上月开出的发票全部记入发票IC卡,然后报税务部门读入他们的服务器,以此做为该单位计算税额的依据。一般是执行了抄税才能报税的,而且抄过税后才能开具本月发票的。一、防伪税控企业抄税流程防伪税控企业抄税相关材料金税报税窗口报税二、需提供的资料1、IC卡和软盘、《月份税务资料统计表》或《金税卡资料统计表》;2、企业抄税情况反馈单;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三、注意事项1、防伪税控企业在纳税申报之前必须先进行抄税。2、本月有进行技术维护无法正常抄税的必须带发票存根联到税务机关进行扫描录入。
    2023-06-07
    500人看过
  • 价格管理系统的概念
    价格管理体制
    价格管理的组织、制度、政策、方法和规定。它是国民经济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并随着经济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变化。从中央到地方,对哪个层次的组织承担哪个任务,对哪个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都有不同的规定自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中国逐步下放了价格管理的权力,改变了过于集中、过于控制的管理体制,正在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管理体制;改变了计划价格管理的单一形式,形成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价格监督检查成为价格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使国家有关价格的政策和法令得以贯彻执行
    2023-05-07
    449人看过
  • 经营管理制度的概念
    经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资产的形成、积累、评估、管理、使用和创新整个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的制度。经营管理制度是资产管理的基础,没有健全的资产制度,资产管理就无章可循。一个企业的资产制度一般涉及到技术开发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含会计核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情报信息管理、质量管理等若干领域。一般应包括:资产开发方面的管理制度,资产权益(权益的取得、维护、保护)方面的管理制度,资产对外许可、转让、合作管理制度,资产档案管理制度,资产投入产出考核制度、资产融资管理制度、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资产审计管理制度,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等等,其制定原则是既要考虑到资产自身的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企业的资产存量,又要考虑到资产之间的联系和管理的特殊要求。经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资产的形成、积累、评估、管理、使用和创新整个过程的控制和管理的制度。企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资产的法规和资产确认、计量等方面的准则,设立专门的
    2023-06-09
    439人看过
  • 怎么样才算无因管理
    一、什么是无因管理所谓无因管理,即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该损失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二、怎么样才算无因管理,无因管理需要什么条件构成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种情况,如下:1、构成无因管理条件一——为他人管理事务管理他人事务,就是为他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管理的事务必须是他人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下列事项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项,如代为清偿赌债;不能发生债的关系
    2023-06-18
    353人看过
  • 判处死缓是一个什么概念?
    判处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后果是怎样的呢判处死缓后的法律后果:(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三)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2023-08-12
    26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称管理人;受管理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人为本人,又称受益人。... 更多>

    #无因管理
    相关咨询
    • 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法律特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
    • 无因管理的概念及缘起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2-21
      一、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二、缘起:从法的历史发展看,无因管理作为一项一般性制度,其制度理念源自于古代法中对遗失物拾得这一具体事实的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属于准契约之一,赋与两种诉权:一种是无因管理正面诉权,也称无因管理直接诉讼,即本人对管理人之诉权。另一种是无因管理反面诉权,也称为无因管理反对诉讼,即
    • 法律上无因管理的概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受益人。 构成无因管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1)管理的对象是他人事务。即为他人进行管理,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首要条件。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事务进行管理,即使目的是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 (2)管理的目的是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无
    • 无因管理的概念和特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概念的界(一)无因管理1.无因管理的含义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如收留他人离家迷路的儿童,雨夜为出门的邻居抢修房屋,岁末为外出的邻居代缴水电费等都是无因管理。为他人进行管理或服务的人称为管理人,受管理事务之他人称为本人。因管理人之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上的“无
    • 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和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5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的效力,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