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包含哪几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6:40:48 289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包含哪几个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5、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6、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医疗意外情形
    医务人员
    一、医疗意外情形(一)医疗意外常见的表现形式有:1、疾病危重,急需手术,手术无误,但术中死亡或术后出现严重后遗症者。2、药物过敏试验为正常或未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引起过敏反应者。3、病员在诊疗过程中突然发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况,来不及抢救者。4、病员属特异性体质,虽然术前知道或术后发现,但为目前医学技术所难以解决而出现不良后果者。5、应用新技术、新药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术准备,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向病员家属说明了情况并征得其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者。二、什么是医疗意外(一)医疗意外可以定义为:因受现实医疗条件的限制,或者病员特异体质而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由医务人员无法抗拒或者难以预料的原因所引起的。三、医疗意外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
    2023-06-08
    104人看过
  • 五险是否包含意外事故的医疗费用报销?
    发生意外五险根据情况可以报销一部分。规定社保只是报销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意外死亡和伤残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并非所有意外都可以报销,非本人故意造成的意外,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第三方无力承担责任时,比如说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或者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由交警或者公安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申请在医院记帐,打球摔伤撞伤等导致住院,这是可以直接使用医疗基金报销的。五险能转异地吗五险可以转异地。五险一金转移至异地需要的手续: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
    2023-07-03
    425人看过
  • 法医类鉴定包含医疗事故吗
    不包含,法医类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司法精神病、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二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法医类鉴定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方式与一般的法医类鉴定有很大区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也不都属于法医类鉴定。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如尸检、伤残等级鉴定等,属于法医类鉴定范围。对此类鉴定事项,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由已列入鉴定人名册的法医参加鉴定为宜。一、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有哪些?医院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流程有以下几个步骤:1.医疗事故报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医务人员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人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负
    2023-06-23
    22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概念、等级划分与例外情形
    一、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新条例和原办法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是什么?1、原办法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是,前者规定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是导致功能障碍,后者规定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新规定的医疗事故概念的外延明显比原来宽,凡是违法或者违章医疗行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都属于医疗事故。过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造成人身损害但没有造成功能障碍的医疗损害,现在可以定为医疗事故。条例规定:损害后果不一定要达到相当程度,比如,拔错牙齿也属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2、事故主体不限医生,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在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病人受到损害也属于医疗事故。二、误诊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吗?从字面上理解,误
    2023-04-23
    26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包含哪些犯罪行为?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行为包括:1、医务工作人员在诊疗和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严重不负责任,主要指的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和护理工作中,违反有关制度和诊疗护理的常规要求;2、因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发生死亡的情况;3、医务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患者重伤、或者死亡之间,必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罪主体包括如下:一般认为,医务人员可以分为卫生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卫生技术人员按其业务性质分为:(1)医疗防疫人员,包括从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医学、中医学的工作人员;(2)药剂人员;(3)护理人员;(4)其他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放射、检验、病理营养、口腔等其他医疗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上述分类不仅包含了在公立医疗机构及企业、社会办医疗机构内工作的医务人员,也包含了拥有合法执照开业的个体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主要
    2023-07-06
    203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包含在意外医疗范畴内?
    交通事故属于意外医疗的赔付范围。意外包括自然意外和人为意外,一般突发性、非本意、外来的、非疾病的都可认定为意外,而车祸则满足这一条件。但如果是投保人给被保险人故意带来的车祸或者被保险人有自杀意图造成的车祸,则不属于意外险赔付范围,具体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条款审核理赔申请。关于交通事故意外医疗残疾保险金如何申请申请意外交通事故残疾保险金,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4、保险金申请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5、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或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协商同意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6、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7、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诊断全称、病历和治疗过程)、医疗纪录、住院证明正本;8、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2023-07-06
    10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哪些情形属于医疗机构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一、医疗事故医院怎么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
    2023-03-17
    253人看过
  • 指定辩护包含哪几种情形
    一、指定辩护包含哪几种情形人民法院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是有条件的,根据有关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的;5.具有外国国籍的;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二、辩护人不得进行哪些行为?根据规定,辩护律师和其他不得干扰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
    2023-04-19
    3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哪些情形属于四级事故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9、一拇指末节1、2缺损;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造成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15、剖宫产术引起胎儿损伤;医疗事故的等级如何划分医疗事故的等级是据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划分的,共分四级:1、第一级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重度残疾是重要器
    2023-06-01
    3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包含什么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范围:挂号费:按挂号费的次数、科室和伤情处理中心的就诊次数、与科室一致的挂号费予以补偿。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病情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对检查治疗费用予以补偿。药费:必须是治疗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造成的伤害的药费。住院费用: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所需的住院观察治疗费用予以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一、交通车损理赔误工费法院是否会支持交通只有车损理赔误工费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交通事故只造成车辆损失而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的,只会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而当事人是不能主张误工费用的,误工费只有人员受伤时才能主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03-12
    278人看过
  • 探讨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5、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
    2023-07-06
    2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造成犯罪的情形
    1、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2、是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医疗事故的尸检报告多久能出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
    2023-04-04
    4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概述:三级医疗事故的含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的规定,三级医疗事故主要指的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责任或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出现轻度的残疾、或者身体器官组织受到一定的损伤从而出现一般功能性的障碍,丧失了部分的劳动能力。这种身体器官组织的损伤和功能的障碍,一般对患者的生命暂时没有危害。例如:1、不完全的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情况,同时会出现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见;2、出现无法修补的脑脊液瘘;3、尿崩,并伴有严重离子紊乱,患者需长期依赖药物进行治疗;4、患者的面部出现轻度的毁容;5、患者的鼻部缺损达三分之一以上的等情况。医疗事故是指什么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和医务人员在医治的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和行政法规(包含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为医护人员操作过程中的过失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或者是死亡,患者在遭受到了人身损害和死亡之后,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在根据鉴定的结果对
    2023-07-01
    241人看过
  •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包含什么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等明确的损害后果。(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一、医院是责任方怎么赔偿医疗事故医院责任的,一般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形式支付。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为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为3年。这里说的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
    2023-04-02
    18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除外情形记录表》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3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如下:(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的不良后果;(六)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 医疗事故除外情形有哪些,哪些除外情形可以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3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
    • 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都包含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2
      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等。
    • 形成医疗事故的几要件包括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6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 转包包含哪几种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8
      工程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认定存在转包主要包含以下7种情形: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3.施工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