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必须写日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1:30:28 294 人看过

签合同不是必须写明日期的,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签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1、作为受让人,为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转让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须具有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转让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转让人必须具有转让权。

2、在合同中约定,商铺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铺的位置、实际有效使用面积、相关的配套设施等。

(二)转让合同之转让物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双方应明确所转让的物品,建议双方可以拟定一份转让财物清单。

(三)转让合同之交接条款

1、在合同中约定,店面的交接时间,确定具体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店面无法如期交接,应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2、在合同中约定店面交接时,转让人应腾空非转让财物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店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3、在合同中约定,办理店面交接手续时,应由双方进行现场验收,点验、接收有关财物。

4、在合同中约定,交接时受让人发现转让店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受让人有权拒绝交接,转让人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

(四)转让合同之保证金及转让费条款

1、为了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受让人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转让人一定的保证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转让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

2、在合同中应对转让费进行详细约定。

(1)转让费,包括一切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

(2)转让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五)转让合同之拆迁补偿条款

当前由于规划原因导致的拆迁经常发生,在合同中约定,转让店面在转让期内遭遇政府拆迁或其它因素给受让人经营造成影响的情形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费。因为政府规划,国家征用原因拆迁店面的,有关补偿的归属应进行明确约定。

(六)转让合同之转让手续

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有义务协助受让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受让人要及时凭鉴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

(七)其他事项

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期限、转租、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作为受让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签订必须在公示完吗
    肯定是在公示以前,因为只有发了中标通知才知道哪家公司竞标成功,同时还要对合同的的一些问题进行交流之后才能够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一、签订合同时可以盖公司公章吗签订合同可以盖公章。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二、个人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
    2023-02-15
    144人看过
  • 合同甲方乙方签字日期必须一样吗,签订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一、合同甲方和乙方签字日期必须一样吗合同甲方和乙方签字日期不是必须一样的,且不会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一般只要符合合同生效要件,且没有法定无效情形,该合同就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双方当时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还有标的、履行时间、违约责任以及解决纠纷的途径等。《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2023-06-24
    295人看过
  • 合同订立日期是签订日期
    不是。但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从签订日期开始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一、一般合同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二)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
    2023-03-12
    197人看过
  • 投标日期必须写当天吗
    招标书中明确开标地点及开标日期,招标书日期为招标书完成当天日期,投标单位投标书完成当日日期,不能标书日期写开标日期。一、物业公司中标后多久可以进场1、先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2、一般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月内签订施工合同。3、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施工单位进场。4、就是说,施工单位进场要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没有其他法律条文。5、另外,合同最重要的要求是竣工日期,迟于竣工日期,一般会有万分之3左右的业主索赔。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二、现场投标需要多久现场投标需要半个月左右。招标文件公告发布时间至少七个工作日历,之后开标是一天,三天到五天内确定供应商,之后再是七个工作日的中标公示日。所以,如果是普通的公开招标要至少半个月才能
    2023-03-25
    224人看过
  • 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必须签订第三次吗
    签了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第三次还是需要续签的,除非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共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了的情况下。就算是不续签双方也已经自动形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是如果两次固定合同的期限都是三年,那到了第二次合同到期后最好还是重新续签。一、如何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是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合同期限,这个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应该写进合同的主文内容中,当然这个是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签订的。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订第三次合同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哪些情况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下三种情况是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后默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
    2023-02-17
    315人看过
  • 签订合同的期限是必须保持一年吗?
    签一年合同不是必须做满一年。如果员工签了一年的合同没有但是需要离职的,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当用人单位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满足法定要件劳动者还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签合同一年之后还不去就不可以签了吗看情况:一、劳动者不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的,并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辞职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的费用;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023-07-13
    395人看过
  • 签订的试用期合同必须一式两份吗
    需要,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试用期不准许单位与劳动者独立签合同。签订试用期合同本身单位就违法,已经履行的试用期合同视为劳动合同。应当单位与个人,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即使没有给也属于已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生纠纷会遵循劳动合同法进行裁判。一、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2023-03-27
    302人看过
  • 电子合同必须手写签名吗
    不一定。电子合同要想产生法律效力,需要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根据《电子签名法》,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从这个方面来讲,在签署电子合同的时候,当事人是不是签署自己的名字,并没有什么关系,只要合同中有他的电子签名同时签署过能保证未篡改就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2023-04-15
    2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空白的必须手写吗?
    劳动合同的空白项目,使用者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公司填写,机械比规范。签订后也可按指纹和公司印鉴,一式两份,双方各有一份。劳动合同除了基本需要具备的条款外,还有试用期的约定、训练、保密、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方面的约定,这些约定的条款可以写在合同的空白上。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凭证。如果当时没有签订,也应在劳动关系建立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出这个时间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律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
    2023-08-05
    78人看过
  • 签订合同是否是试用期必须的?
    企业为了占据主动权,通常不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即使企业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双方的劳务关系就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被法律保护。如果企业想终止既存的事实劳动关系,那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还要对员工进行补偿。试用期未签订合同是否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其实,用人单位在事实上雇用员工时就产生劳动关系,就应当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期限。如果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期限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期限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订立
    2023-06-30
    203人看过
  • 离婚证日期上必须要写离婚日期吗
    离婚证上有离婚日期,离婚日期不能变更。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九条填写结婚证:(一)结婚证上的结婚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国籍、登记日期应当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的相应项目完全一致。(2)婚姻登记员:经批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员应当使用黑色墨水笔或者签字笔亲笔签名,签名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个人印章或者电脑打印。(3)在照片栏中粘贴双方的照片。(4)在照片和结婚证的接缝处加盖婚姻登记业务专用钢印。(五)“登记机关”:盖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红印)。第五十七条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办理离婚证有规定日期吗办理离婚证有规定日期。但应当在法定工作日的法定工作时间内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就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
    2023-08-09
    409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签署日期是否必须
    工程施工合同符合规定不签日期是有效的。日期对合同生效的影响仅限于以下几点:1、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法律默认日期对合同生效无影响;2、除合同规定生效日期外,双方无其他条件的,按日期生效;3、除约定生效日期外,还有其他生效条件。如果约定同时满足所有条件,则在日期到达时查看其他条件。如果任何条件满足生效,则在日期满足时生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无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但是,违约金条款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条款。因此,如果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
    2023-07-04
    82人看过
  • 合同签订必须盖合同专用章吗以及合同必须盖骑缝章吗
    一、合同签订必须盖合同专用章吗合同签订不一定必须盖合同专用章,只要是合法的企业,用公司注册的公章完全可以。只不过像合同专用章、工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专用章在使用时受到限制,如果针对不同的事项使用不同的专门章,出了问题也好查找。所以一般来说,有条件的公司都对专用部门或专用事物设立专用章。二、合同必须盖骑缝章吗法律上没有规定合同必须盖骑缝章。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那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有签字或者盖章,则该合同就算成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没有骑缝章或者页码编号的,这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影响。三、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内容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
    2023-04-12
    4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须签到12月31日吗
    不用必须签到最后一天,这需要根据双方进行商议,按照商议结果签订。一、销售代理合同的制定流程是怎样的?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1、明确销售目标和基本要求;2、选择合适的代理公司;3、商议销售合作事宜、拟定合同草案;4、相关部门审核相关内容;5、提供正式销售代理合同;6、将销售代理合同呈报相关领导;7、经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权人与代理公司的合法授权人签订经双方认可的销售合作合同,签字盖章后及生效;8、归档保存,经双方授权人签字的销售合同,由经理或公司的合法授权人带回公司,交相关部门归档保管。二、结婚前是否要婚检结婚前婚检是没有强制要求的,是根据结婚双方商议决定的。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以后男女办理结婚证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婚前体检对防止传染病和遗传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满,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义。婚前检查并不是必须的,双方自愿进行才能进行婚检。三、地下
    2023-03-22
    12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合同。根据转让的内容不同,转让合同可以分为债权转让合同、债务承担合同和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合同三种类型。... 更多>

    #转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日期必须写明时间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5
      合同签订日期并不是必须要求写的内容,在合同中可以不写明合同的签订日期,其不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签订日期可写可不写,这属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的事项,适合他效力没有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
    • 合同的开工日期必须早于签订日期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7
      建筑法中的开工日期的含义是: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 签定合同时订立日期必须和合同日期一致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9
      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可以不一致。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如果双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补签合同,属于合同倒签。
    • 合同书中日期必须是双方签订的日期一致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2
      合同签署与生效日期并不一定需要一致,签署日期只证明甲乙双方签定此合同的时间而已,生效日期指双方的合同正式从该天开始,一般合同的生效日期为了能够给双方一个准备的时间可以比签定日期晚一段时间。 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
    • 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必须和签订的时间是一样的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9
      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不一定与入职时间一致。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与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不一致的,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以劳动者实际入职时间为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