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0:52:48 69 人看过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招用了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由劳动部门责令其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每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四、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指已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及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和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不得少于90天。对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重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须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五、确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1)劳动生产率和就业状况。

(2)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4)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六、对延长工作时间而支付工资报酬标准的规定

(1)在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150%。

(2)在休息日工作了而又未获得补休的,应获得不低于平时工资的200%。

(3)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应不低于平时工资的300%。

七、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2)伤亡补偿等责任是法定责任,不能由劳动关系双方约定方式予以免除,患工伤或职业病的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

a、经治疗伤愈后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医疗结构应作出医疗终结结论,医疗期最长为18个月;

b、到指定医院治疗,包括旧伤复发或评残后继续治疗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路费全额报销,经医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外地治疗,其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等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c、工资、奖金照发;

d、住院期间,按有关规定发给伙食补贴,经医院确定需护理的,按医院护工标准发给护理费;

e、企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职工工伤或医疗期满后确定为致残的,享受以下保险待遇:

a、致残一级至十级的,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分别为20、18、16、14、12、10、9、8、7、6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b、致残一级至四级的,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定期伤残抚恤金。以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含各类补贴)为计发基数,根据不同致残等级标准,分别为90%、85%、80%、75%。各类补贴全额发给,此外,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抚恤金作不定期的适当调整。

c、致残一级至三级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根据不同致残等级,分别为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40%、20%。

d、致残五级至十级的,原则由单位安置适当工作,如安排有困难,经劳动行政

部门批准,可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发给一次性就业安置费,其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人负伤前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e、致残需安装假肢、镶牙和配置三轮车等补偿功能器具的,经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购置、安装、维修费按普及型标准发放。

八、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

(1)非因工负伤、患疾病。

(2)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

(3)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津贴。

(4)失业保险。

(5)女职工生育保险。

(6)离退休、养老保险。

九、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加班加点不受劳动法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的,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需此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劳动试用期可以随意决定吗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二、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且还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的。

(1)用人单位面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2)劳动者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又不能达成新的劳动合同协议的。

十三、哪些情况下,辞退劳动者是非法的

(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2)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带病或负伤的。

(3)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怎样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鉴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作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既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十五、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守法律的原则。

(2)应采用书面形式鉴定劳动合同。

(3)了解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性质、工作地点;工资报酬奖金、津贴等标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和奖惩规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

十六、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十七、劳动争议的类型

(1)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2)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而发生的争议。

(3)其它劳动争议,如关于招收、录用、工时、休假及劳动保护、职业培训而发生的争议等。

(4)争议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具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

十八、遇到劳动争议时该咋办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当事人一方不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之后既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n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劳动立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我国劳动立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我国在《劳动合同法》中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立下了坚实的法律框架。1.在用工关系中,这部法律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比如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合理设置、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制,以及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的权益保障。2.更具体地说,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多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此外,试用期的滥用被明确限制,且用人单位不能以违约金条款无理限制劳动者的辞职自由。4.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二、劳动者合同权益《劳动合同法》严格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终止条件,以防止用人单位滥用权力。1.劳动者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长期的工作稳定性。2.对于试用期的规定也更为严格,试用期的工资和时间有了明确的法律要求。3.此外,用人单位不得通过规定
    2024-01-17
    400人看过
  • 劳动保障制度对劳动者的生活保障措施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的劳动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
    2023-07-03
    70人看过
  • 工资发放:劳动仲裁保障劳动者权益
    1、与老板协商解决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当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后,是需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提出申请,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当出现争议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职后多久不发工资可以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
    2023-07-17
    54人看过
  • "劳动法试用期条款:劳动者权益保障"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试用期被辞退的补偿是如果双方是协商解除合同的,不需要补偿,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由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
    2023-07-11
    221人看过
  • 保障劳动者权益,从工伤保险开始
    1、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2、工伤的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
    2023-07-05
    264人看过
  •  诉讼第三人权益保障制度
    非被告方因非自身原因未参与诉讼,但证据表明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导致其民事权益受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经审理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则应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若诉讼请求不成立,则应驳回诉讼请求。如果第三人因为一些非他自身的原因没有参与诉讼,但是证据表明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是错误的,从而导致该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那么该第三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人民法院成立诉讼请求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什么是第三人撤销诉讼?第三人撤销诉讼是指第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请求撤销原先已经发生过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诉讼程序。第三人在撤销诉讼中所主张的权益应当是与原先的诉讼没有关联的,且该权益已经在原先的诉
    2023-11-12
    276人看过
  •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一览
    北京市重残人生活辅助具补贴办法规定,重残人需经过审核确认后,向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申请生活补助,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家庭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则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需经过户籍所在地地区县残联的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待遇。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助补贴。三、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城市低保和残疾人的关系城市低保和残疾人的关系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城市低保制度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和困难人群提供基本生活的保障,其中包括残疾人。
    2023-10-21
    401人看过
  • 浙江将推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3月10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今年浙江将如何加强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今后一个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在哪儿?昨天,在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召开的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上,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做出了解读。聚焦商品质量、网购等五大领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的意见》,将聚焦商品质量、网络购物、服务行业、广告市场、消费者信息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在3·15消费维权实务公示会上,省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消费投诉评析报告》。报告显示,网购消费投诉激增。2015年全省网络购物投诉6.2万件,占全省消费投诉总量的34.5%,同比增长148%。在网购消费投诉呈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网购权益?《意见》中提出,要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等制度。加强管理部门与平台经营者的协作配合,健
    2023-06-05
    299人看过
  • 就业权利的法律保障与劳动者权益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以下几种权利:1、平等选择职业和就业的权利,不因性别等原因受到择业上的歧视;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3、取得劳动安全呢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包括防止工伤事故、职业病等;4、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社会保险范围较广,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多少周岁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需要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根据我国《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2023-06-30
    376人看过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未入保险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职工有过错的工伤如何赔付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认定属于工伤的,即使员工存在过错,不影响工伤的赔偿,依据工伤造成的伤害,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
    2023-08-11
    93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分析
    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动力始自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因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实现消费者有效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基础所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亟须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进行健全:(一)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进行赔付,能使消费者得到及时救治;另一方面,在食品经营赔付能力较弱,难以满足消费者赔偿要求的情况下,食品安全责任险能够一定程度补偿消费者受损权益。目前,由于我国食品经营者数量众多,且以小规模经营者为主体,加之经营者的投保意识不足、相关激励制度缺失,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规模还很有限,其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亟需进一步推广。在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推广中,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一方面,要支持保险企业有针对性开发、推广特色保险产品;另一方面,要推动食品经营者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在加大宣传力
    2023-06-07
    494人看过
  • 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请问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因此,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21
    155人看过
  •  劳务派遣被辞退,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劳动者将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劳动者将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 济 补 偿 标 准 如 何 计 算 ?经济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7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向劳动者支付1
    2023-09-13
    286人看过
  •  2021年重度残疾者权益保障措施
    2021年重度残疾人政策将确保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得到应保尽保的保障。对于那些依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即使他们没有单独的户口,也将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还对收入比较低的参加人的生活用水、用电、煤气和供暖等提供优惠补贴政策。还扩大了重度残疾人的医疗保险的资助范围和标准,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2021年重度残疾人政策将确保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得到应保尽保的保障。对于那些依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即使他们没有单独的户口,也将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时还对收入比较低的参加人的生活用水、用电、煤气和供暖等提供优惠补贴政策。还扩大了重度残疾人的医疗保险的资助范围和标准,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重度残疾人政策:关爱与保障重度残疾人政策是为了关爱和保障重度残疾人群体而制定的一项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重度残疾人的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
    2023-08-24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如何保障劳动权益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有地方法规对劳动定额作了特别的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
    • 妇女劳动者要如何保障其劳动权益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一、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 (二)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
    •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影响,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议。
    • 劳动合同保障制度的时间限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
    • 关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5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